勞動補償金是什么意思
補償和賠償勞動補償金是什么意思 的區別有勞動補償金是什么意思 :補償帶有補充性勞動補償金是什么意思 ,賠償帶有懲罰性勞動補償金是什么意思 ;補償是無過錯形態下出于公平原則進行的勞動補償金是什么意思 ,賠償涉及到過錯責任;補償由合法行為引起,賠償由違法行為引起;補償多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賠償以金錢賠償為主,以恢復原狀、返還財產為輔。國家補償責任多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勞動合同法里的經濟補償與賠償金分別指什么?補償金是指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適用,賠償金是在單位單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時適用,此時也還有相應勞動補償金是什么意思 的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法定的,其構成要件主要是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賠償金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四個勞動補償金是什么意思 :一是當事人違反勞動補償金是什么意思 了勞動法律、法規;二是給對方造成了實際損失;三是責任方存在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四是這種過失與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勞動合同解除的經濟補償金是什么?經濟補償金 是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時勞動補償金是什么意思 ,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 勞動合同解除 或終止后勞動補償金是什么意思 ,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勞動補償金是什么意思 我國法律一般稱作“經濟補償”,法國《勞動法典》稱為“ 辭退補償金 ”,俄羅斯《勞動法典》則稱為“解職金”。我國勞動法、1994年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和 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辦法》(以下簡稱《經濟補償辦法》)等規定了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按照一定標準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金。 應支付情形 勞動合同法 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一章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保險費 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合同無效 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 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