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法律分析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1、蘋果樹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6、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7、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但具體的還需咨詢當地有關的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國家道路征地補償標準是怎么樣的?征收耕地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 征地 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標準規定 一、政府征地樹木如何補償 《土地管理法》規定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被征用土地,在擬定 征地協議 以前已種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著物,也應當酌情給予補償。但是,在征地方案協商簽訂以后搶種的青苗、搶建的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實踐中,可按下列辦法執行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 在征用前土地上長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毀掉的,應由用地單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產量、產值計算,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對于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其一季產值的1/3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夠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不能收獲的按一季補償;對于多年生長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支付移植費,如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林木,由林權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單位只付伐工工時費,不予補償。 二、什么是土地附著物補償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指國家建設依法征用土地時由用地單位支付給被征地單位的對地上物損失的補償數額。 《土地管理法》規定,被征用土地,在擬定征地協議以前已種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著物,也應當酌情給予補償。但是,在征地方案協商簽訂以后搶種的青苗、搶建的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 被 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實踐中,可按下列辦法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根據“拆什么,補什么;拆多少,不低于 原來水平”的原則補償。對所 拆遷 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結構類型和建筑面積的大小給予合理的補償。補償標準按當地現行價格分別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財產被拆遷的,由用地單位按原標準支付適當的 拆遷補償 費;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舊后的余值,由用地單位支付補償費。但是,拆除違法占地建筑和超出批 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是包括地上的各種建筑物、構筑 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線、水渠等的拆遷和恢復費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補償或砍伐費等。其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計算地上附著物補償 費,按照拆什么補償什么,拆多少補償多少,并且不低于原有水平為原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建筑材料、勞動力和運輸等費用,按各類建筑物和構筑物 的等級和結構進行測算,制定符合當地物價水平的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林木補償費按樹木的大小進行補償,如已成材的,可以由原所有者砍伐,但不再支付林木補 償費而發給砍伐費。果樹、經濟林等則根據投入情況予以補償。
陜西修路征地補償政策標準是多少?一、陜西修路 征地補償 政策標準是多少? 工程建設 征地 數、質量以施工圖(含變更設計)和土地勘測定界資料為依據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建構筑物 拆遷 數、質量以有關各方共同確認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的實際清點丈量為依據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補償費用按照有關各方共同確認的實際用地和拆遷數、質量據實結算。征遷費用由陜西省國土資源廳直接撥付沿線市、縣(區)國土資源部門,由沿線市、縣(區)國土資源部門直接兌付至被征遷單位、村組及個人。高速公路 征地補償標準 具體如下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 1、 征地補償費 (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35000元/畝,由涉及市、縣(區)政府按照當地實際情況細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標準執行;城區和城市規劃控制區可參照同區域在建同類重點項目補償標準執行。 2、林(草)地補償費(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5%林地管理費)12000元/畝,退耕還林地按32000元/畝補償(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林木補償費和5%林地管理費)。 3、青苗補償費1200元/畝。 4、砍移樹木補償費:園地成片樹木6000—18000元/畝;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畝;其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他土地上零星樹木2000元/畝。 5、建筑物 拆遷補償 :房屋(含窯洞)拆遷按土木房(含土窯)350—450元/_、磚木房500—650元/_、磚混房(含磚、石窯洞)700—950元/_進行補償,其他建構筑物拆遷按當地縣級以上政府現行補償標準執行。 二、修路 臨時用地 如何補償? 1、取棄土、棄碴償還用地綜合補償標準(5年期限)為17000元/畝(含土地補償費、青苗及地面附著物、建構筑物補償費); 2、鐵路施工其他臨時用地年補償標準為1500元/畝(林草地1200元/畝),涉及青苗、地面附著物、建構筑物等補償,參照永久用地上補償標準,由施工單位與當地村組協商確定。 臨時用地復墾按照《土地復墾條例》(國務院令第592號),由用地單位與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或集體經濟組織協商確定。 綜上所述,陜西省為加快農村發展,在廣大農村修筑公路,來改善交通環境。修路會占用農村土地,按照陜西省土地補償政策,修路占用耕地的,按照每畝地3.5萬的標準執行,如果占用的是池塘、荒地或者果園,應該按照耕地補償標準的一定系數計算補償標準。
公路邊溝樹木賠償標準法律分析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屬于征收土地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的,應該按省級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補償標準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標準請到當地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查詢。中央分隔帶一般為2米,也有3~5米的,路側為路基坡腳外4米,挖方段坡頂外5米。這個范圍為公路用地界內必須占用,然后作為綠化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國家征用土地樹木賠償標準(1)防護林地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筑設施等,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6)特殊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國家修公路占地補償標準公布法律分析:一、征收耕地補償標準: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二、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76萬元。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64萬元。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4.4萬元。三、征收林地及其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四、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72萬元。五、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16萬元。根據《土地管理法》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的規定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有三大塊公路占地樹木補償標準 ,即: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則補償費應當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對于這三項費用的分配:安置補助費、青苗費是直接支付給被征地人的,土地補償費給村集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