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超市出現差價屬于價格欺詐行為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價格欺詐的行為有:
1、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并以此為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他經營者購買的。
2、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的。
3、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他人與其交易的。
4、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
5、降價銷售所標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務,其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的。
6、銷售處理商品時,不標示處理品和處理品價格的。
7、采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的。
8、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帶有價格附加條件時,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附加條件的。
9、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
10、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前有價格承諾,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謊稱收購、銷售價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經營者的收購、銷售價格,誘騙消費者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
12、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使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的。
13、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謊稱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超市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賠償標準消費者購買經營者提供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的商品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存在質量問題,可以視情況不同,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一、如果商品質量有問題,但消費者未使用,合法權利未受到損害,也未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要求退貨、更換或維修。二、如果消費者購買商品有質量問題,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或者造成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了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具體可以投訴到消協進行處理。法律依據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在超市摔傷的賠償標準當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因為商場地滑而摔傷時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可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的規定向商場要求賠償。 具體的 賠償標準 如下: (1) 醫療費 :即受害人受傷后為恢復健康接受治療所發生的費用,包括醫藥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費等。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3) 護理費 :即受害人在醫院遵醫囑由專人對受害人進行護理所發生的費用。 (4) 殘疾賠償金 。 (5)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6)被 撫養 和被 贍養 人生活費。 (7)還可以根據傷害程度。適當要求 精神損害賠償 。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一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 扶養 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超市摔傷的賠償標準是什么(1)醫療費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即受害人受傷后為恢復健康接受治療所發生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的費用超市賠償標準是多少 ,包括醫藥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費等。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2)誤工費。(3)護理費:即受害人在醫院遵醫囑由專人對受害人進行護理所發生的費用。(4)殘疾賠償金。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