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這是工傷鑒定的國家標準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標準共分十級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其中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符合標準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五級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七級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對于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后的 勞動能力鑒定 ,是以《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作為勞動能力鑒定的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的規定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勞動能力喪失的類型
根據勞動能力喪失的傷殘鑒定根據時間可分為暫時性勞動能力喪失和永久性勞動能力喪失。暫時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損傷或疾病致使機體功能障礙,經一段時間的治療痊愈后,其勞動能力可以恢復;永久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損傷造成的勞動能力下降或喪失,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治療仍不能恢復或僅能部分恢復。勞動能力的喪失根據其表現程度一般傷殘鑒定可分為四種: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損傷造成人體組織器官缺失、嚴重缺損或畸形,其受損傷的組織器官完全喪失或存在嚴重功能障礙而不能執行其應具備的功能,需有特殊的醫療依賴,需完全或大部分護理依賴,離開這種特殊的環境,受害者就會發生死亡或無法生活。例如,植物狀態、高位截癱、重癥肌無力等。
(二)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損傷或疾病造成組織器官大部分缺失或明顯畸形,使受損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礙,需一般性醫療依賴及有時需要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他人幫助,脫離這種環境有可能危及生命。例如偏癱、中等程度的智力低下、頻發性的癲痛等。
怎么鑒定喪失勞動能力關于怎么鑒定 喪失勞動能力 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請看標準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本標準中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是指因損傷或疾病造成人體組織器官缺失、嚴重缺損、畸形或嚴重損害,致使傷病的組織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喪失或存在嚴重功能障礙。 1.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經治療后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 (l)單肢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2)兩肢或三肢癱,肌力3級以下(含3級)。 (3)雙手或雙足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4)完全性(感覺性、運動性或混合性)失語。 (5)非肢體癱的中度運動障礙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包括由于肌張力增高、共濟失調、不自主運動或吞咽肌肉麻痹等,造成日常起居活動障礙,但在最新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他人幫助下可以完成。 如:腦外傷(周圍神經、脊髓、腦部)、炎癥(周圍神經的代謝性、中毒性炎癥、格林巴利綜合癥)、腦腫瘤(已明確診斷且造成重要功能障礙者)、血管病(脊髓或腦血管病變,常見腦梗塞或腦出血)、變性病(如運動神經元病等)、脫髓殼病(如多發性硬化、白質腦病等)、中毒性或代謝性疾病(如一氧化碳中毒性腦并有機磷中毒)、寄生蟲腦并先天發育異常造成的嚴重腦、神經功能障礙等。 必備材料: (l)確診時和近期的CT或核磁檢查。 (2)始發病時住院病歷(或復印件)及近一年病歷。 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首頁、手術記錄、CT報告、化驗單、病理報告、出院記錄,醫囑單以及醫院醫政科蓋章。 2.長期重度呼吸困難。 指各種原因所致肺部疾患。臨床表現為稍活動(穿衣、談話)即氣短。阻塞性通氣功能減退:一秒鐘用力呼氣量占預計值40毫米汞柱。 必備材料: (1)胸大-片檢查和相關檢查材料,必要時有CT檢查。 (2)半年內的血氣檢查和肺功能檢查材料。 (3)住院病歷(或復印件)或系統門診病歷。 3.心功能長期在Ⅲ級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數≤50%。 心功能Ⅲ級:指各種心臟疾患所致。臨床表現為體力活動明顯受限,靜息時無不適,但低于日常活動量即導致乏力、心悸、氣促或心絞痛。 惡性室性心動過速經治療無效。 必備材料: (l)超聲心動圖或造影,證明有心臟實質的改變。 (2)異常心電圖2張以上(應與鑒定病情有關)是近期不同時期的。 (3)住院病歷(或復印件)或系統門診病歷。 4.各種難治愈的貧血,經治療后血紅蛋白長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如:再生障礙性貧血、粒細胞缺乏癥、粒細胞減少癥、白細胞減少癥、血小板減少癥、血友病等。 必備材料: (1)住院病歷或復印件及近一年病歷。 (2)近半年的各種相關化驗,如骨髓、血液化驗等。 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首頁、手術記錄、CT報告、化驗單、病理報告、出院記錄,醫囑單以及醫院醫政科蓋章。 5.胃切除或全結腸切除或小腸切除3/4。 必備材料: 住院病歷(或復印件)及近一年病歷,手術記錄及相關檢查(如:鋇餐上消化道造影、小腸造影、鋇灌腸結腸造影)。 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首頁、手術記錄、CT報告、化驗單、病理報告、出院記錄,醫囑單以及醫院醫政科蓋章。 6.慢性重度肝功能損害。 指肝硬化造成的肝功能損害。化驗室指標為血漿白蛋白10毫克/分升,凝血酶原時間明顯延長(較對照組>9秒);臨床表現頑固性腹水,明顯腦癥。 必備材料: (l)住院病歷(或復印件)及近一年病歷。 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首頁、手術記錄、CT報告、化驗單、病理報告、出院記錄,醫囑單以及醫院醫政科蓋章。 (2)肝功能檢查一年內不少于2次。 (3)B型超聲波檢查和其它檢查。 7.不可逆轉的慢性腎功能衰竭期。 指各種慢性腎臟疾病造成的腎功能損害。 表現為:肌酐清除率17.85mmol/l,血肌酐>422μmol/l。出現貧血;代謝性酸中毒;水電解質紊亂。 必備材料: (l)住院病歷或復印件及近一年病歷。 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首頁、手術記錄、CT報告、化驗單、病理報告、出院記錄,醫囑單以及醫院醫政科蓋章。 (2)近半年兩次以上腎功能衰竭的化驗單。 (3)其它有關化驗、檢查材料等。 8.各種代謝性或內分泌疾并結締組織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致心、腦、腎、肺、肝等一個以上主要臟器嚴重合并癥,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如:甲狀腺功能重度損害;甲狀旁腺功能重度損害;胰腺全切除;腎上腺皮層功能明顯減退;糖尿病(重度)、類風濕性關節炎、硬皮并強直性脊柱炎、系統性紅斑狼瘡等有上述嚴重合并癥(心、腦、腎、肺、肝合并癥參照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標準)。 必備材料: (1)住院病歷(或復印件)及近一年病歷,或系統門診病歷。 (2)近半年以上的血、尿化驗單,不得少于5次。 (3)近期心電圖及其他相關檢查。 9.各種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后復發。 必備材料: (1)住院病歷(或復印件)。 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首頁、手術記錄、CT報告、化驗單、病理報告、出院記錄,醫囑單以及醫院醫政科蓋章。 (2)如有轉移,應有原發病灶的記錄。 10.眼科疾患: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6秒);臨床表現無或少量腹水,治療后消失,肝性腦病癥狀較輕。 5.慢性腎功能不全先代償期。 表現為:肌酐清除率20毫克/分升,血肌酐>2毫克/分升;臨床表現為乏力,輕度貧血,食欲減退。 6.各種疾病造瘺者。 7.眼科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3;雙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半徑≤30度。 8.雙耳聽力損失≥91分貝。 9.符合《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5至6級者。 注:凡三項以上符合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者可以視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附件: 標準中有關問題的說明 1、本標準條目只列出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起點條件,比此條件嚴重的 傷殘 疾病均屬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標準中有關條目所指的“長期”是指經系統治療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 3、標準中所指的“系統治療”是指經住院治療,或每月二次以上(含二次)到醫院進行門診治療并堅持服藥一個療程以上,以及惡性腫瘤在門診進行放射或化學治療。 4、對未列出的其他傷病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條目,可參照國家標準《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16180—1996)相應條目執行。 5、本標準中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必備材料參照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