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倒閉員工賠償方案
一、公司宣布破產怎么賠償員工
公司倒閉時,將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或第(五)款規定之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用人單位須按第四十七條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相在條文企業破產倒閉員工賠償方案 :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宣告破產后會怎樣?
(1)對破產案件的效果。破產宣告對于破產案件的效果,就是破產案件轉入破產清算程序。在破產案件受理后,破產宣告以前,債務人還可以通過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擔保、在短期內清償債務)而避免破產清算。而一旦破產宣告,則破產案件不可逆轉地進入清算程序。
(2)對債務人的效果。破產宣告對債務人產生身份上、財產上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具體說,主要有以下幾項:
①債務人成為破產人。在我國,被申請破產的企業,在破產宣告前稱為債務人,在破產宣告后稱為破產企業。破產企業的身份,就是破產人。所謂破產人,就是民事權利受到破產程序拘束的人。
②債務人財產成為破產財產。破產宣告后,債務人的財產成為破產財產,即成為由管理人占有、處分并用于破產分配的財產。破產財產在歸屬、用途和處置方法上都服從于破產清算的目的.。破產財產作為一個財產集合體,受到破產法有關規則的保護。
③ 債務人喪失對財產和事務的管理權。破產宣告后,債務人的財產和事務必須全部置于管理人的控制之下。因此,由債務人自行管理的重整程序經破產宣告轉為破產清 算的,債務人應當及時向管理人辦理財產和事務的移交。破產宣告后,原則上應當停止破產人的業務活動。但是,繼續經營有助于破產財產的保值增值,符合債權人 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許可。
(3)對債權人的效果。對債權人來說,破產宣告使他們獲得企業破產倒閉員工賠償方案 了行使權利的特別許可。在破產宣告前,所有的債權請求都處于凍結狀態。破產宣告后,因破產宣告以前的原因而發生的請求權,得依照破產程序的規定接受清償。為此,破產法對破產宣告后的債權行使作出了一些特別規定:
①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即別除權人可以由擔保物獲得清償。根據破產法第109條的規定,自破產宣告之日起,別除權人可以隨時由擔保物獲得優先清償。第 110 條進一步規定,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因此,具備這些情形的別除權人應當在破產宣告后及時行使權利,以便參加隨后開始的破產分配。
②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人依破產分配方案獲得清償。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人不享有由特定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而只能依照法律規定的清償順序,通過法定程序集體確定分配方案,由破產財產獲得清償。
公司破產員工怎樣賠償
公司倒閉給員工賠償企業破產倒閉員工賠償方案 的辦法是企業破產倒閉員工賠償方案 :
1、需要確定員工的實際工作時間和月工資;
2、員工的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的,可獲得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4、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可從公司處獲得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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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倒閉員工如何賠償標準根據勞動法企業破產倒閉員工賠償方案 ,公司倒閉企業破產倒閉員工賠償方案 ,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為企業破產倒閉員工賠償方案 :工作滿一年企業破產倒閉員工賠償方案 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公司破產,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后,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育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于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五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收取的勞動合同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產生的爭議,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產生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公司倒閉了員工怎么賠償公司倒閉,破產財產在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優先清償員工經濟補償。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企業破產倒閉員工賠償方案 :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企業破產倒閉員工賠償方案 ;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企業破產倒閉員工賠償方案 ;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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