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算交通逃逸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70號令)》規定:“交通肇事逃逸”如果算交通逃逸 ,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算交通逃逸 ,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如果算交通逃逸 的行為。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如果算交通逃逸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怎么樣才算是逃逸不算逃逸。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算交通逃逸 ,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等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擴展資料:
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等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如果算交通逃逸 ,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以上八種行為可以認定為交通事故逃逸行為,并在一些情況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如果算交通逃逸 :百度百科-交通事故逃逸
怎么樣才算交通肇事逃逸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擅自逃離事故現場如果算交通逃逸 ,使交通事故所引起如果算交通逃逸 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如果算交通逃逸 ,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就算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算交通逃逸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擴展資料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的處理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的《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5條規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這界定如果算交通逃逸 了逃逸致人死亡的具體范圍。司法實踐中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未介入肇事者本人其他加害行為即交通肇事后單純逃逸致人死亡的情況。
3、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按照《解釋》第六條規定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4、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在逃逸過程中介入肇事者的“加害”行為,如拖著傷者逃逸故意到車軋人,將受害人拋入水中,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對此行為應當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對肇事者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和交通肇事罪進行數罪并罰。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逃逸行為已成為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行為,因此不應再被作為前一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節是由,否則有違“禁止一行為重復評價的原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肇事逃逸
怎樣算是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判刑?在我國如果算交通逃逸 ,交通肇事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如果算交通逃逸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下列行為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負全部或主要事故責任;(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3)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負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超過30萬元。2、下列情形可能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3)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負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3、因逃逸導致受害者得不到及時救治死亡的,可能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什么情況算交通肇事逃逸根據交管部門出臺標準如果算交通逃逸 ,以下8種情形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如果算交通逃逸 ,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如果算交通逃逸 ,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如果算交通逃逸 ,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如果算交通逃逸 ,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