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溺水死亡賠償標準,具體如下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
1、小孩意外溺水死亡賠償標準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也就是說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
2、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
3、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意外溺水死亡賠償標準如果沒有侵害人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是自己意外死亡的,除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了保險賠償外,原則上沒有賠償。如果有侵害人的,受害人死亡的, 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他合理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案例】
少年李*軍在游泳館游泳時不幸溺水身亡,李*軍監護人李某夫婦起訴要求游泳館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八十多萬元。游泳館認為,游泳本身就是風險運動,被告設施和人員齊備,制度健全,在場館內各處都張貼了警示標志牌、游泳注意事項等,盡到了提示告知義務,且李某夫婦對李*軍負有監護責任。
【律師分析】
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游泳屬于高風險的體育項目,游泳館不僅應該設置警示標志、管理制度,更應有相應措施保護游泳者的安全。李*軍及同伴作為未成年人進入游泳館,游泳館沒有嚴格執行未成年人應由監護人陪
溺水身亡一般怎么賠償法律分析:需要根據案情來看。一般道路、橋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構筑物因維護、管理瑕疵致人_害的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責任的除外。至于賠償,主要項目有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等。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溺水死亡保險賠償標準法律分析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如溺水為突發性事故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則應構成意外保險當中意外事故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的發生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則屬意外險賠償責任;保險公司賠償金以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金額為限,可以查閱當事人的保單正本,保單上會載明意外傷害險的保險金額,此應為最高的賠償限額。法律依據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溺水責任賠償標準【法律分析】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如果沒有侵害人,是自己意外死亡的,除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了保險賠償外,原則上沒有賠償。如果有侵害人的,受害人死亡的, 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八條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工夫在漁船溺水身亡應得到多少賠償屬于勞動關系時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應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的如下待遇: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老人溺水身亡賠償標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屬于雇傭關系時,不能認定為工傷,將按照人身損害賠償,可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如下規定: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三十條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