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被車撞后可以要求的賠償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主要賠償包括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相關合理性的費用。對于造成殘疾的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還需要賠償相應的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如果造成對方死亡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還需要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具體的賠償金額可以先由當事人雙方協議確定,協議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被車撞了可以要求哪些賠償被車撞了分2種情況賠償:
1、人被車撞了以后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誤工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住宿費與財產有關的直接損失等;
2、機動車被撞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全部損失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車輛的修理費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及在車輛修理期間合理的交通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被車撞了怎么處理賠償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申請理賠的步驟包括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
1、及時報警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由交警大隊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
2、保存治療期間產生的費用的相關憑證,進行傷殘等級鑒定;
3、向對方當事人索賠,對方要求承保的保險公司理賠的,將相關證明資料交給保險公司,經核實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應當理賠。
根據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2019修訂)》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被車撞了怎么理賠交通事故 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承擔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可以根據事故認定書以對方和 交強險 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 人身損害賠償 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先由對方保險公司在 交強險賠償限額 范圍內給予賠償,不足被車撞了需要哪些理賠 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有先行墊付的義務。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 喪失勞動能力 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國家賠償 司法解釋(11-20)第二十一條 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損失超出各 機動車交強險 責任限額之和的,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損失未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按照其責任限額與責任限額之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依法分別投保交強險的牽引車和掛車連接使用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的責任限額范圍內平均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其中部分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當事人請求先由已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公司就超出其應承擔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強險的投保義務人或者侵權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