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1.在職職工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第一號)執行。
2.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21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的3倍,今年全市統一最高限額為31600元。職工本人繳存的月工資基數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計算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不到最高限額的按實計算。
3.各單位調整后的職工繳存基數不得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如職工實際工資確實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核準后進行調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當年公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到期未調整,且繳存基數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由市公積金中心統一調整至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4.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靈活就業人員按以下標準執行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
(1)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工資基數應與本人當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一致。工資基數和繳存比例上下限按照繳存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2)自由職業者在本住房公積金結算年度內月繳存額最低為500元/月,每增加500元為一檔,最高不超過5000元/月。
5.調整后的繳存基數自2022年7月起執行。對2022年7月至調整辦理當月期間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后應予以補繳。
6.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月工資基數同口徑同時調整。
蘇州公積金調整時間20222022-07-19。
調整內容
(一)繳存基數
1.在職職工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第一號)執行。
2.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21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今年全市統一最高限額為31600元。職工本人繳存的月工資基數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計算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不到最高限額的按實計算。
3.各單位調整后的職工繳存基數不得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如職工實際工資確實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核準后進行調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當年公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到期未調整,且繳存基數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由市公積金中心統一調整至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4.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靈活就業人員按以下標準執行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
(1)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工資基數應與本人當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一致。工資基數和繳存比例上下限按照繳存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2)自由職業者在本住房公積金結算年度內月繳存額最低為500元/月,每增加500元為一檔,最高不超過5000元/月。
5.調整后的繳存基數自2022年7月起執行。對2022年7月至調整辦理當月期間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后應予以補繳。
6.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月工資基數同口徑同時調整。
蘇州公積金比例單位和個人蘇州公積金比例單位和個人
蘇州公積金比例單位和個人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公積金相當于一個大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的蓄水池,單位和個人每個月都拿出一部分錢放進去,符合一定的條件就可以以很低的利率從這個蓄水池中貸款買房,蘇州公積金比例單位和個人
蘇州公積金比例單位和個人1
蘇州公積金繳納比例 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
單位5%~12%
個人5%~12%
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繳存比例區間單位和職工各5%~12%
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必須相同。
月繳存額上下限計算公式 :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見角分進元*)+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見角分進元*)
2021年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要到2022年的時候才進行基數調整
1、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20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即28400元。職工本人繳存的月工資基數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計算,不到最高限額的.按實計算。
2、同時不得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如職工實際工資確實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經公積金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進行調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蘇州市人社局當年公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此次基數調整增加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相關規定:
1、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工資基數應與本人社保繳費基數一致。工資基數和繳存比例上下限按照繳存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自由職業者,本住房公積金結算年度月繳存額最低為500元/月,每增加500元為一檔,最高不超過5000元/月。
蘇州公積金比例單位和個人2
按照國家規定的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問題,以繳納公積金后,符合相關條件的是可以將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的。一般情況下,住房公積金是不允許全部提出來的,只有在離職、調任、退休等特殊情況才可以全額提取出來。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注: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后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
蘇州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1、職工帶齊材料至公積金大廳中心柜面進行提取申請;
2、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初審→符合條件,開具《蘇州市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核表》;
3、中心在三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職工審核結果。
4、職工接到電話通知,憑相關材料至公積金大廳提取專柜辦理提取;
5、符合提取條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實時劃轉至職工關聯的銀行借記卡中。
6、最新政策:從2016年9月1日起,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首先需要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申報信息并作出承諾。之后凡是可以通過相關部門獲取信息進行聯網審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這樣一來更方便單位和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
蘇州公積金比例單位和個人3
一、 蘇州住房公積金初始密碼是多少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
蘇州住房公積金初始密碼:000000
住房公積金卡的初始密碼是六個“0”。初始密碼不能在公積金中心網上個人業務系統中進行注冊。請您持住房公積金卡、身份證到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承辦的銀行網點修改密碼后,再進行網上注冊。
二、遺忘了密碼怎么辦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
持卡人如遺忘密碼,須持住房公積金卡、本人身份證到住房公積金卡發卡銀行網點重新設置密碼。您可以按以下步驟設置住房公積金卡密碼:請您持本人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卡到公積金業務承辦的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由經辦人員應將您本人身份證號碼輸入計算機,核對無誤后,再由您本人自行設置6位以內阿拉伯數字密碼。
查詢公積金的辦法:
1、登陸當地住房公積金網站查詢
2、撥打公積金熱線電話查詢
3、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查詢
4、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查詢
5、如果有公積金聯名卡,可以登錄網上銀行進行查詢。
2022年蘇州五險一金繳費基數是多少 繳費比例一覽2022年蘇州五險一金繳費基數是多少 繳費比例一覽 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下文就隨我來簡單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的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了解一下吧。
一、蘇州五險一金繳費基數
1、社保繳費基數
蘇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194496元(16208元/月)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繳費基數下限為28644元(2387元/月)。
蘇州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300元,其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要求執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3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6208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600元。
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后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4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89239元(24103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57848元(4821元/月)。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4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86434元(7203元/月)。
2、公積金繳存基數
工資總額是指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不論成本中列支的還是在其他項目中列支的,均應計入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等。
各地繳存基數不得低于當地人社部門公布的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13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7300元,職工本人繳存的月工資基數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計算,不到最高限額的按實計算。
賠償雙倍工資是怎么算的雙倍工資賠償中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一倍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的工資是勞動者正常勞動所得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另一倍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的工資實際是懲罰性賠償金。
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員工主張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從應當支付雙倍工資期間最后一日的次日作為起算點,時效為一年。
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情況(在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內):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的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
3.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1個月的工資。
蘇州市的公積金基數是多少執行時間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2021年7月起
繳存基數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
每月繳存基數調整到最高28400元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
最低不得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月繳存額上下限計算公式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見角分進元*)+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見角分進元*)
公積金繳費基數調整詳情: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規定蘇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蘇州市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調整工作將從2021年7月起正式開始。
繳存基數應按職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關于調整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計提住房公積金工資總額基數的通知》(蘇財建字〔2012〕81號)執行,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20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8400元,同時不得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本次年度調整具有以下特點
突出控高保低
通過系統控制,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其中,職工工資基數上限不得超過當年度基數調整文件規定的最高限額,下限不得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如職工實際工資確實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經公積金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進行調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蘇州市人社局當年公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浮動區間。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繳存比例區間單位和職工各5%~12%。繳存單位經本單位工會或者職代會討論通過,在年度調整期內可以申請重新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維護低收入職工權益
在年度調整期結束后,工資基數仍未調整且繳存基數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由市公積金中心統一調整至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增加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相關規定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工資基數應與本人社保繳費基數一致。工資基數和繳存比例上下限按照繳存企業相關規定執行。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自由職業者,本住房公積金結算年度月繳存額最低為500元/月,每增加500元為一檔,最高不超過5000元/月。
年度基數調整期限調整
根據疫情防控常態化管理要求,本年度基數調整期限從7月1日開始,到8月31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