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一、交通事故起訴車主還是司機?
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雙方不能就賠償事宜協 商 一致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的,事故受害方可以選擇去法院起訴對方,要求索賠。
司法實踐中,如果對方車輛投保保險,可以在起訴狀中將侵權方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的司機,車主,以及侵權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一并列為被告,其目的是能夠最大限度的獲得賠償。當然也可以只起訴司機和車主。
二、交通事故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并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三、交通事故應該向哪個法院起訴
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你最習慣的訴訟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相信大多數人都是這樣想的,也是這么做的。交通事故發生地管轄原則,是侵權法中所規定的侵權行為地法院管轄的具體表現。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權案件,《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僅僅的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可以管轄,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權管轄。
四、交通事故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權案件,它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有一審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二審程序、特殊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主要應用一審普通程序,現介紹如下:
(一)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證據
(4)宣讀鑒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四)法庭辯論
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五)法庭辯論終結
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六)調解
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子。
綜合上面所說的,在發生事故之后兩者協商不下來是完全可以走法律的程序,但如果在起訴的過程中發現肇事方不是車子的所有人,那么在起訴的時候就要寫清楚被告,這樣才能進行起訴,因此,在起訴的時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來進行辦理。 @2019
交通事故應該由車主起訴還是駕駛人起訴出現了交通事故之后如果無法自行解決都是會向法院進行起訴由法院進行處理的。但是出現了交通事故應該由車主起訴還是駕駛人起訴呢?對于這個問題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大家進行答疑解惑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希望對大家起到有用的幫助。
一、交通事故應該由車主起訴還是駕駛人起訴
主要是看駕駛人和車主之間是什么關系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如果是雇傭關系,工作關系,那么車主起訴。如果是朋友之間無償借用,車輛安全,駕駛人有駕駛證那么由駕駛人起訴。
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三、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依據
(一)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劃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之上。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在我國有統一的規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我國《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上,對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進行了較為粗略的劃分。具體內容如下:
1、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的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3、受害人和機動車一方對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由雙方分擔損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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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交通肇事老板賠還是司機賠交通肇事老板賠還是司機賠需要分情況判斷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1、發生交通事故,老板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2、但是如果司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的,應當與老板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交通肇事老板賠還是司機賠
1、交通肇事老板賠還是司機賠需要分情況判斷:
(1)發生交通事故,老板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但是如果司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老板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
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為:
1、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是我先生車主是我。要起訴的話原告應該是我還是我先生的名字?交通事故中,駕駛員與車主不是同一人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的情況下,作為受害方,按訴訟請求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的不同確定原告。就交通事故中的車輛損失提起訴訟的,由車主作為原告起訴。就交通事故中的人身傷害提起訴訟的,由事故中的受傷人作為原告起訴,駕駛員受傷的,以駕駛員作為原告起訴。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發生以后,不要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事故責任承擔比例中,對于受害人而言,更為重要的是,在交警在場的情況下,要求將肇事車輛的行駛證、肇事司機駕駛證復印件交通管理部門留底。如果有可能,最好要求將肇事司機的身份證復印件留交警隊備案,以便將來訴訟中核實被告身份之需交通事故起訴司機還是老板 ;一旦發現肇事司機不是肇事車輛所有人,或者肇事司機稱正受雇于某人、某單位的情形,務必要求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通知車主或者司機所稱雇主、雇傭單位負責人員到交通隊作好事故處理筆錄。在將來損害賠償的訴訟中,是受害人要求車主或肇事司機雇傭單位承擔替代責任的直接證據。如果缺少此作為證明雇傭關系、職務行為直接證據的筆錄,將來車主或雇傭單位即使簽收了法院的傳票而拒不到庭,或者車主、雇傭單位到庭了但拒不認可肇事司機是雇員或職務行為,而肇事司機又拒不到庭的情況下,法院也很難直接判決車主、雇傭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肇事司機來說,發生交通事故以后,無論是負全部責任,還是負部分責任甚至不負貢任,都應積極履行對傷者的救助義務,不能不管不問,更不能駕車逃逸。否則,肇事司機將承擔嚴厲的懲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