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一、交通事故起訴車主還是司機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
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雙方不能就賠償事宜協 商 一致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的,事故受害方可以選擇去法院起訴對方,要求索賠。
司法實踐中,如果對方車輛投保保險,可以在起訴狀中將侵權方的司機,車主,以及侵權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一并列為被告,其目的是能夠最大限度的獲得賠償。當然也可以只起訴司機和車主。
二、交通事故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并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三、交通事故應該向哪個法院起訴
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你最習慣的訴訟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相信大多數人都是這樣想的,也是這么做的。交通事故發生地管轄原則,是侵權法中所規定的侵權行為地法院管轄的具體表現。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權案件,《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僅僅的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可以管轄,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權管轄。
四、交通事故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權案件,它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有一審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二審程序、特殊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主要應用一審普通程序,現介紹如下:
(一)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證據
(4)宣讀鑒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四)法庭辯論
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五)法庭辯論終結
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六)調解
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子。
綜合上面所說的,在發生事故之后兩者協商不下來是完全可以走法律的程序,但如果在起訴的過程中發現肇事方不是車子的所有人,那么在起訴的時候就要寫清楚被告,這樣才能進行起訴,因此,在起訴的時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來進行辦理。 @2019
交通事故可以只告肇事者一名司機嗎交通事故能只告司機,向法院起訴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起訴車主還是駕駛員交通事故起訴車主還是駕駛員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要看車主和駕駛員之間是何種關系。如果是雇傭關系,起訴車主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如果是借用關系,起訴駕駛員,車主有過錯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的可以共同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租賃、借用機動車造成損害時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的賠償責任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三十四條用人者責任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交通事故怎么起訴肇事者交通肇事如何起訴的流程:1、需要攜帶起訴狀和相關的證據材料去法院起訴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2、等待法院立案并受理;3、法院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4、在當事人履行判決規定的賠償義務之后,若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請強制執行。
一、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扣車:
1、因交通事故處理需要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需要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并應當妥善保管。
2、需要對事故車輛進行檢驗、鑒定的,交管部門應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委托具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級交管部門批準。交管部門應與檢驗機構約定檢驗完成的期限,約定期限不得超過20日,超過20日的,應當報經上級交管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3、交管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報告之日起2日內,將檢驗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檢驗。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交管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二、超速行駛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2、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3、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4、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5、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他方無責任。
6、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交通事故如何起訴肇事者交通肇事如何起訴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1、攜帶起訴狀和證據材料去法院起訴;2、法院立案并受理;3、法院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4、當事人履行判決規定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的賠償義務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一方不履行交通事故起訴司機 的、另一方可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