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命令和行政強制的區別
行政行為原則上自告知之時起發生法律效力行政命令和行政強制的區別 ,但在附款有規定時自規定之時起生效。受領之時生效和即時生效行政命令和行政強制的區別 的規則行政命令和行政強制的區別 ,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為公定力、確定力、拘束力和執行力的發生時間,一般為告知之時。這是各國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行政行為,作出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行政行為的概念包括以下幾層含義:
1.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所為的行為。
2.行政行為是行使行政職權,進行行政管理的行為。
3.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實施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
行政行為包含行政命令和行政強制的區別 了下列幾層含義:
1.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所作出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的主體要素。
2.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履行行政職責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的職權、職責要素。
3.行政行為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作為法律概念的法律要素。
行政命令: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它包括兩類:一類是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作為的命令,如命令納稅、命令外國人出境;另一類是要求相對人履行一定的不作為的命令,稱作為禁(止)令,如因修建馬路禁止通行,禁止攜帶危險品的旅客上車等。
從實質上理解,行政命令是行政主體的一種強制性行為,只存在于行政處理行為之中,與行政檢查、行政決定和行政強制執行相聯系,并且相互銜接。它的特征是:①行政命令由有權發布命令的行政主體作出;②行政命令屬于行政主體的一種處理行為,表現為要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③行政命令是要相對人履行一定的義務,而不是賦予相對人一定的權利;④行政命令是為相對人設定的行為規則,屬于具體規則,表現在特定時間內對特定事或特定人所作的特定規范;⑤相對人違反行政命令,可以引起行政主體對它的制裁;⑥行政命令是依法或依職權作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命令還有一個特征,即相對人不服行政命令時不能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只能通過申請途徑解決。這和行政決定不同,相對人如不服行政決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直至行政訴訟。(應區別抽象行政命令與具體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與法律有什么區別?為什么要區別?行政命令與法律屬于不同的概念行政命令和行政強制的區別 ,因此行政命令和行政強制的區別 ,需要對兩只進行區別。行政命令與法律之間有3點不同,相關介紹具體如下行政命令和行政強制的區別 :
一、兩者的實質不同:
1、行政命令的實質: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意思表示。
2、法律的實質: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范體系。
二、兩者的分類不同:
1、行政命令的分類:包括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作為的命令,如命令納稅、命令外國人出境。另一類是要求相對人履行一定的不作為的命令,稱作為禁(止)令,如因修建馬路禁止通行,禁止攜帶危險品的旅客上車等。
2、法律的分類:法律可以劃分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三、兩者的理解不同:
1、行政命令的理解:從實質上理解,行政命令是行政主體的一種強制性行為,只存在于行政處理行為之中,與行政監察、行政決定和行政強制執行相聯系,并且相互銜接。
2、法律的理解:法的本質就是統治階級實現階級統治的工具。具體地說,它是指國家按照統治階級的利益制定或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范的總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行政命令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法律(社會規則)
行政決定和行政命令的區別行政命令和行政強制的區別 我覺得有以下區別行政命令和行政強制的區別 :
行政決定一般以行政機關行政命令和行政強制的區別 的名義發布行政命令和行政強制的區別 ,而行政命令一般以行政首長的名義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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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決定可以針對行政機關內部行政命令和行政強制的區別 ,也可以針對相對人發布。
而行政命令一般是針對相對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