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法律分析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依據法律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有連帶責任人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的,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性執行措施時,不分先后順序;采取處理性執行措施時,應首先執行主債務人的財產。一般經一個月執行,主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依法執行連帶責任人的財產。執行連帶責任人的財產前,應通知連帶責任人。連帶責任人主張主債務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應限期在15日內向法院提交相關的證據,并由執行法院進行聽證后作出相應決定。凡是執行連帶責任人財產的,必須經合議庭合議,執行機構負責人審核,院長審批。在執行立案前,案件中有保全財產的,一般應首先執行已保全的財產,不足部分執行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連帶責任的執行法律分析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1、連帶責任作為民事責任的一種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當事人有效約定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連帶義務人都對不履行義務承擔全部責任。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如何執行連帶責任,連帶責任的規定,保障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了債權人的利益,也是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作出判決的法律依據。
2、連帶責任的執行方式
(1) 同時式執行。即對兩個以上的連帶責任被執行人實行同時發執行通知書,又分為兩種方法,一是對各被執行人同時采取全額執行強制措施,然后合并被執行財產,完成法律文書的指令。二是按份合并執行法,即按照法律文書指令的給付內容先分到各被執行人頭上,然后根據執行情況進行相加來完成執行指令。此種方式適合各被執行人都有履行能力的案件。
(2) 選擇式執行。即對一般連帶責任的被執行人,在查明各被執行主體的履行能力后,擇其易于執行的被執行人先執行,該方式執行效果明顯,執行周期短,實踐中較為常見。
(3) 轉換式執行。即根據具體案件靈活采取前兩種方式并據案情隨時轉換執行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執行連帶責任連帶責任作為民事責任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的一種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當事人有效約定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連帶義務人都對不履行義務承擔全部責任。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如何執行連帶責任,連帶責任的規定,保障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了債權人的利益,也是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作出判決的法律依據。但在生效裁判文書進入執行程序后,在執行過程中往往出現當被執行人之一的連帶責任人履行完義務后,其該如何追償的問題,履責后的連帶責任人是另行起訴還是以本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的判決)為依據要求法院直接強制執行真正債務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人,法律未作出規定。
案件執行連帶責任怎么執行既可以執行債務人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的財產用以償還全部債務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也可以執行連帶責任人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的財產用以償還全部債務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也可以執行債務人和連帶責任人各部分的財產用以償還全部債務。連帶責任人償還債務的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連帶責任 強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七條有明確規定:“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執行過程中連帶責任的執行 ;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該條法律規定,就是規定連帶債權及連帶債務及其法律后果的。如果債務人為兩人以上并且是生效判決,那么,債權人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債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強制執行,要求債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履行全部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