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行政訴訟后的行政賠償方式具體包括三種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
1.金錢賠償;
2.返還財產;
3.恢復原狀。
其中金錢賠償是行政賠償的主要方式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我國國家賠償法對不同類型的損害規定了不同的賠償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25條
復議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
賠償請求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我國行政賠償途徑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九條的規定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行政機
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給予賠償。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得國家行政賠償的途徑主要有:
1.向賠償義務機關要求賠償。相對人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違法,并給自己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有權向該機關要求確認其行為違法,并請求國家賠償。如相對人單獨就行政賠償提出請求,必須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由賠償義務機關對其賠償要求進行處理。
2.通過行政復議解決賠償問題。相對人在申請上一次行政機關行政復議的同時,可以一并提出賠償請求,行政復議機關通過復議活動,在確認原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的行為違法的同時,應責令原行政機關賠償申請人的損失,也可以直接作出賠償決定。
3.通過行政訴訟一并解決。相對人認為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的行為違法并造成其合法權益的損害,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并同時一并提出賠償請求,請求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的同時,一并解決行政賠償問題。
4.通過行政賠償訴訟解決。相對人對已經確認為違法行使行政職權的行為,認為已造成自己合法權益的損害,并向賠償義務機關要求賠償,而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不予賠償或者對數額有爭議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由人民法院解決行政賠償問題。
在我國行政賠償的方式有哪些在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我國行政賠償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的方式包括有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
1.恢復原狀;
2.返還財產;
3.支付賠償金。
根據我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對于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害,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不能恢復或返還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第三十二條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
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行政賠償包括哪些方式行政賠償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的方式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
1、支付賠償金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
2、返還財產。返還財產指賠償義務機關將非法占有的財物歸還給合法占有人以回復到權利人合法占有狀態的一種賠償責任承擔形式;
3、恢復原狀;
4、消除影響;
5、恢復名譽;
6、賠禮道歉。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
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三條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行政賠償請求途徑有哪些(1)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行政賠償請求人在請求行政復議機關和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的同時,也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侵害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復議與訴訟中間同時提出行政賠償請求。這時,復議機關和人民法院在先確定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情況下,才對行政賠償請求作出處理。這種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一起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方式就是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訴訟請求,或稱為附帶方式。
(2)單獨提出行政賠償請求。《行政訴訟法》第67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 他組織單獨就損害賠償提出請求,應當先由行政機關解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边@一規定實際上從法律上確定了解決行政賠償請求的另一方式,即在雙方對行政行為的違法性沒有爭議,或者行政行為已被確認為違法,或已被撤銷、變更,但對違法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未進行處理,或者受害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提出賠償請求時,首先必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請求,賠償義務機關不予處理或對處理結果不滿意時,賠償請求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為單獨方式。在單獨方式中,提起訴訟前必須先向賠償義務機關以單獨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訴時,經過先行程序是必須的,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行政賠償請求的方式。行政賠償請求人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時,必須以書面方式提出賠償申請書。申請書必須載明以下內容:
一是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如果是受害人的法定繼承人或與其有撫養關系的親屬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或代為行使請求權時,還應載明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所以及與受害人的關系等事項;如果請求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時,則申請書應當載明其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則應提交原法人或組織終止的證明材料,以及賠償請求人與終止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關系的證明材料。
二是具體的賠償請求。例如,是要求金錢賠償,還是返還財產等,提出的賠償請求有多項的,應分項寫清楚。
三是要求行政賠償的理由和事實根據。主要是寫明行政損害行為發生的地點、時間、事實經過、造成損害程度及證明材料。如對人身造成傷害的,應提交受害人死亡證明,說明死亡原因、時間、地點等證明材料以及死者生前職業、工資、收入狀況、生前撫養人的基本情況、喪葬費開支等證明材料。
四是賠償義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