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實發工資的定義
勞動法中工資的定義的范圍包括勞動法實發工資的定義 :
(1)計時工資
這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包括實行結構工資制的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工資,也包括新參加工作的實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2)計件工資
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工資,包括按包干辦法支付給個人工資和提成工資。
(3)獎金
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具體包括:生產獎(包括年終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勞動法實發工資的定義 他獎金。
(4)津貼和補貼
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因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津貼的內容比較復雜,主要包括從事特殊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主要指工齡工資)以及其他津貼。如企業免費午餐,或發現金和餐票給職工,不屬于津貼的范圍;企業報銷書報的,不屬于津貼的范圍;但如每月發給書報費,就屬于津貼的范圍了。
補貼主要是指物價補貼,目前這個項目基本上沒有了。
(5)加班加點工資
(6)其他支付的工資
這主要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休假等情況下支付的工資。還包括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請問是實發工資,還是應發工資屬于最低工資標準?相關法律條款是哪條?應發工資。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為勞動法實發工資的定義 了保護勞動者勞動法實發工資的定義 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勞動法實發工資的定義 的情況下,而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應發工資是勞動者在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應發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實發工資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實際上發到勞動者手里的工資。意思是勞動法實發工資的定義 你應該得到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可以合理扣除社保、曠工誤工之類的部分,剩下的那部分是實發的可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相關法律條款有:《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和《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3條、第6條、第17條等。
勞動法中工資的定義包括哪些?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89年9月30日國務院批準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發布)的規定勞動法實發工資的定義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勞動法實發工資的定義 :
1、計時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勞動法實發工資的定義 ;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勞動法實發工資的定義 ;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運動員體育津貼。
2、計件工資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會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3、獎金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4、
津貼和補貼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的區別【法律分析】勞動法實發工資的定義 :1.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和基本工資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部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法實發工資的定義 的勞動合同上顯示的工資和基本工資一樣,該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水平,其他的福利或者補貼等按照崗位制度等形式予以確定,勞動者實際拿到的工資高于勞動合同上所示的工資。
部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顯示的工資和勞動者實際的工資相同,通常適用于職能類員工,每月工資相同的情況。
2.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和基本工資和五險一金的關系
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經雙方確定,只要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就是合法的,勞動合同約定工資低于實發工資的情況,用人單位可以少繳納五險一金,通常績效考核等每月變化的報酬是不包含在五險一金的基數里面的。
3.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和基本工資在涉及補償金和賠償金時是不受影響,是以實際的近期12個月的實際發放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條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勞動法上的工資是一個大概念,計算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應當包括獎金和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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