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淺二度燒傷應當賠償受害人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必要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的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等費用。造成殘疾的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二度燒傷深淺的區分主要根據創面的色澤變化來區分,去除水泡后如果創面是紅色的,則考慮是淺二度燒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民法典淺二度燒傷如何賠償民法典淺二度燒傷的賠償包括醫療費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住院費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造成人身傷害,可以起訴,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燒傷一般賠償金是多少?燒傷要賠償多少錢具體是由傷殘等級的鑒定以及燒傷面積等因素來決定的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最后確定的金額還要看后續的治療費用以及傷殘鑒定的賠償標準加起來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也可以和對方協商解決。
一、二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2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22個月=56122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系。十年計120個月×2551元×85%(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元×14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個月×2551元×50%(一次性護理人員工資)=448976元。
二、三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0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20個月=51020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80%支付至死亡。
3.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系。十年計120個月×2551元×80%(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元×13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個月×2551元×40%(護理人員工資)=400507元。
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400507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1020元=451527元。
淺二度燒傷工傷賠償應賠多少現在二度燒傷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是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來計算賠償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的。賠償項目是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執行,計算標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法律規定進行計算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的。
依據《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淺表燒傷賠償標準 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核〕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