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傷情穩定后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一般是在受傷后三個月左右即可。
1、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的鑒定。
2、當事人因傷致殘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在治療終結后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可申請傷殘評定。
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傷殘鑒定1、出院后傷情穩定之后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就可以去申請傷殘鑒定的。
2、《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一個月出院后,可不可以做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傷殘評定須知
一、交通事故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在治療終結后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起訴后向法院申請傷殘評定。
二、傷殘評定前應準備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證、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
2、骨折傷者要準備受傷初期及治療期間的X光、CT片。
3、交通隊、法院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委托書。
三、法醫可根據病情需要做進一步檢查。如評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評定時機不予受理。建議:骨折及輕、中度顱腦損傷3個月以上,高度顱腦損傷6個月以上進行評定。
自己去鑒定的,如果對方不認可,打到法院,可能還需要重新鑒定。
申請工傷傷殘鑒定程序:
1、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并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鑒定。
2、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二)醫療終結后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舊傷復發鑒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后治療終結前提出。
3、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致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鑒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4、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被鑒定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被鑒定人應已滿最短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用人單位單獨申請的,被鑒定人應已滿最長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受傷嚴重的,還可以由社會保障科介紹,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鑒定。根據工傷鑒定結果,傷者可以得到因工傷引起的有關損失補償。
出院后,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最好2個月在做鑒定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此時基本穩定。公傷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的話,向人社局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不收費。如果是人身損害,向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傷殘鑒定,收費。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出院后,多長時間可以做工傷鑒定設區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必要時出院一個月能做傷殘鑒定嗎 ,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