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工傷鑒定超過一年就不能做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了。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要在受到工傷三十日之內起提出工傷認定,工傷鑒定申請如果距受工傷之日超過一年,則無法再就一年前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的傷勢申請工傷鑒定。
傷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
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
一般由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超過一年做傷殘鑒定還管用嗎?當然是可以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的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超過一年以后再做傷殘的鑒定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是可以正常的使用的。在交通事故中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有的傷殘恢復是必須要有幾年的時間,所以超過一年做傷殘鑒定,完全是在交通事故理賠之中。
被打一年了還能做傷情鑒定嗎【法律分析】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不能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驗傷應在打架后24小時之內才算有效。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我國相關法律有明確規定: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后,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所以打架后一年驗傷是無效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的。以原始損傷為鑒定依據的,法醫應當在受傷后的重要時間節點內,也就是在入院期間,也可在重癥、昏迷期間,通過公對公到醫院病房調查傷員、公對公取證,確認傷員當時傷情和客觀狀況,擬訂確認傷情等級。通過醫療跟蹤、觀察檢查、癥狀分析、測試比對,進行的一套法律醫學傷殘等級鑒定。所謂傷情鑒定,通過法醫公對公調查取證或有醫院相關檢查和醫囑證據,顱腦受到物理撞擊,傷情癥狀危及生命應按重傷標準治療,也可根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犯罪情節,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大腦功能障礙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的恢復程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超過一年還能申請工傷認定嗎超過一年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一般不能申請認定工傷。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內,而職工一方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一年內。超過上述期限的,一般不能再提出申請。工傷一年后不能做工傷認定。
超過一年的無法進行申請鑒定處理,用人單位應當在發生事故傷害或確診為職業病后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在上述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有權在發生工傷后第31天至1年內的時間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什么材料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綜上問題所述,工傷鑒定超過一年就不能做了,所以我建議工傷之后及時申請工傷認定,并申請提交相關的材料說明。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傷殘鑒定超過半年可以做嗎法律分析:可以。傷傷殘等級鑒定是有時間限制的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一般是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鑒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復議,傷殘鑒定會暫時中止的。傷殘鑒定跟勞動者治療沒有影響,因為傷殘鑒定是根據勞動者當時受傷時第一次入院的病歷和暫時的康復情況,一般越早做對勞動者的傷殘鑒定等級越有利,得到的賠償越多,法律沒有規定必須在什么時候做,但是要在工傷認定結論書生效后一年之內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一年多了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