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交通事故律師費一般由聘請律師一方自行承擔。
律師費由對方當事人承擔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的情形
1、法律援助案件中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問題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受援方列入訴訟請求的,法院可根據具體請況判由非受援的敗訴方承擔。
2、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法律依據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第二十六條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p>
3、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4、商標民事糾紛案件。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p>交通事故案律師費由誰來承擔
1、律師費由委托人出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對方愿意承擔的除外。2、律師費實質上是律師服務費,而律師是為委托人服務的,因此,律師費應當由委托人出。在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也是這樣,律師費也應當由委托人出,而不能根據事故責任承擔。3、當然,既然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那么就是可以由當事人協商處理的,律師費也在協商的范圍內,如果對方愿意承擔委托人的律師費,法律也不反對。4、要注意,對方全責,只是對造成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對受害人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但律師費并不是受害人的經濟損失,而是受害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付出的律師服務費,在沒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不能強行要求事故責任人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對方全責,起訴他,律師費由誰出交通事故中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的律師費一般是由保險公司出的,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除非在保險合同中進行了免責約定。如果對方沒有買保險或者保險中規定了保險不負責律師費。這個起訴的律師費一般就是自己出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六條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保險人承擔。
打官司的起訴費和律師費誰承擔訴訟費一般由敗訴方承擔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律師費由請律師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當一方成為被告以后,該方聘請律師為其辯護并且勝訴原告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的話,可以要求原告支付這筆費用(法律支持一方當事人償付起訴肇事者律師費誰出 他方當事人為案件審理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1、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2、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3、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條: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
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