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倍賠償和三倍賠償金
首先要明確知道購買到三無產品消費者是可以維權十倍賠償和三倍賠償金 的十倍賠償和三倍賠償金 ,根據新法律規定十倍賠償和三倍賠償金 ,若消費者購買到“三無”產品十倍賠償和三倍賠償金 ,商家應退一賠三,商品價格不足500元按500元賠償。只要銷售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就該給十倍賠償;如果造成損失,則除損失之外,還可以要求三倍的損失賠償。
【法律依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3倍賠償和10倍賠償能否同時適用,法律依據是什么?依據法律,三倍賠償和十倍賠償不同時適用。
“三倍賠償”是即將于2014年3月15日實施的新消法中的內容,該法第55條規定十倍賠償和三倍賠償金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奔僭O十倍賠償和三倍賠償金 你的購物行為發生于2014年3月15日以后,就可以獲得價款三倍的賠償,因三倍不足500元,你能獲得500元的賠償。
“十倍賠償”是針對食品的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96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p>
有毒有害食品直接危害消費者的健康,所以對經營者的懲罰力度更大。顯然,你的行為不受該法調整。
擴展資料:
特點:
1.以專章規定消費者的權利,表明該法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宗旨。該法列舉的消費者權利 [1] 有之多,體現出較高的保護水平。
2.特別強調經營者的義務。首先,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其次,以專章規定十倍賠償和三倍賠償金 了經營者對特定消費者以及社會公眾的義務。
3.鼓勵、動員全社會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共同承擔責任,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法行為進行全方位監督。
4.重視對消費者的群體性保護,以專章規定了消費者組織的法律地位。
保護權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頒布,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確立和加強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基礎、彌補了原有法律、法規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調整作用不全的缺陷。我國現有法律、法規中有不少內容涉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如《民法通則》、《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但是對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務而發生的消費者權益受損害的問題,只有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做出了全面而明確的規定。
維護秩序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通過規范經營者應對維護消費者權益承擔何種義務,特別是要規范經營者與消費者的交易行為,即必須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對社會經濟秩序產生重要的維護作用。
經濟發展
保護消費者權益不是消費者個人之事,當代社會的生產和消費的關系密不可分,結構合理、健康發展的消費無疑會促進生產的均衡發展。沒有消費,也就沒有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成為貫徹消費政策的重要內容。因此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消費者在各項交易中力量本已極為弱小又歷來缺乏組織,不能通過團體的力量來與經營者組織體相抗衡,以致成為經濟上的從屬者,容易受到經營者的侵害?!?/p>
由于這些原因,在現代經濟條件下,消費者在強大的經營資本面前,呈現出顯著無力的狀態,少數生產經營者為了追求利潤而不擇手段,使消費者置身于喪失財產乃至生命的危險之中。因此,要對處于弱勢的消費者進行保護。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十倍賠償的依據是什么?退一賠十的法律依據為:退一罰十是指消費者因為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而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消費者除十倍賠償和三倍賠償金 了要求退還食品價款外,還有權要求經營者或者生產者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是遭受損失三倍的賠償金,要求增加的賠償金不足一千元的,按照一千元賠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十倍賠償和三倍賠償金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五條 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第四十八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食品十倍賠償的法律規定食品十倍賠償的法律規定是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十倍賠償和三倍賠償金 ,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認定應當以形式審查為原則,以實質審查為補充,即只要消費者證明食品存在違反相關規定的情形,即可初步認定該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在食品安全的糾紛中,舉證責任是倒置的,也就是說,生產者和銷售者對自己的產品負有舉證責任,即證明自己的產品是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除非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能夠證明食品完全符合“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并且能夠證明其對食品的形式瑕疵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十倍賠償和三倍賠償金 ;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