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注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拆遷補償流程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
(一)規劃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范圍后,通知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政府機關。
(二)區、縣政府機關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控制居民常住戶口的遷入,停止辦理居民常住戶口分戶手續;房管部門和房屋經營單位停止辦理房屋的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予、分戶等手續;被拆遷單位停止建筑物、構作物的改建、擴建和裝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停止核發營業執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暫停辦理的期限為12個月,需要延長的,應向拆遷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可延長不超過6個月,如需超過6個月的,須經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
(三)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四)聽證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五)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就拆遷事項的權利義務,如補償形式、金額、應安置人口、應安置面積、安置地點、層次、搬遷過渡形式、期限、違約責任等作明確規定。
拆遷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計算,不超過1年。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了解上述程序后,如果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你家在拆遷中發現存在違法程序,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南京市拆遷補償政策這里的房屋補償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是指對被征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筑物價值進行的補償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按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并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這里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3)被拆遷人與承租人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的出租協議對前款所述的損失補償有約定的.,由雙方按協議約定處理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雙方沒有出租協議或出租協議對之未約定的,由被拆遷人與承租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解決。
第二十五條 拆遷個體工商戶自有營業用房及連家店的,被拆遷人必須提供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按以下規定補償:
(一)貨幣拆遷的,如其土地使用證上所載明的土地用途為宅基地的,按住宅房屋貨幣補償標準支付拆遷補償款,但其原房補償款部分按1.2倍計算,不再另行安置和支付停業損失等其它補償;如其土地使用證上所載明的為其它用途的,按非住宅房屋實行拆遷。
(二)統拆統建的,按住宅房屋統拆統建標準支付拆遷補償款,但其原房補償款部分按1.2倍計算,不再另行安置和支付停業損失等其它補償。
第二十六條 住宅房屋實行貨幣拆遷或統拆統建的,拆遷實施單位應當向被拆遷人支付搬家費、過渡費、
原房電話、空調、有線電視等設備拆移補償費、拆除管道煤氣補助費和電增容工料費等費用;被拆遷人的原房有裝修的,拆遷實施單位應當支付裝修補償費。
第二十七條 住宅房屋被拆遷人提前搬遷的,拆遷實施單位應當給予獎勵費,其標準和期限參照同時期市政府公布的國有土地上城市房屋拆遷規定執行。
提前搬家獎勵費以一個產權戶為單位核計,一個產權戶的認定,以一個土地使用證為準;沒有土地使用證的,以一個房屋產權證為準;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均不具備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被拆遷人申購拆遷安置房的,同一項目按搬遷先后順序參加選房。
第四章 拆遷安置房申購
第二十八條 住宅房屋被拆遷人申購拆遷安置房,實施產權調換的,其可申購面積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被拆遷人申購拆遷安置房時,購房款由被拆遷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原房補償款、購房補償款和區位補償款三部分組成,且必須在購房款總額內申購拆遷安置房,不得使用其它補償費用和被拆遷人其它自有資金。
(二)每產權戶可申購拆遷安置房的最大面積不得超過220平方米。每產權戶認定以一個土地使用證為準;沒有土地使用證的,以一個房屋產權證為準;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均不具備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天下房地產法律服務網
(三)住宅房屋被拆遷人因同一戶籍家庭人口較多、住房特別困難等原因,確需超過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面積進行申購的,必須經拆遷實施單位審核同意,并報區、市拆遷安置房管理部門批準。每產權戶被拆遷人申購面積人均最多不能超過30平方米,總申購面積不得超過本條第(二)款規定的220平方米。 同一戶籍家庭人口為征地公告前戶口實際存續、實際居住并在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他處無住房的人員。該部分人員由被拆遷人取得所在街道和村組證明后經拆遷實施單位審核產生,并在被拆遷人所在村組公示5天,無異議的,方可列入人口基數計算。
(四)被拆遷人必須同時滿足前述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條件,申購拆遷安置房。
第二十九條 住宅房屋被拆遷人申購拆遷安置房,實施產權調換的,其購房款支付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被拆遷人按所購拆遷安置房基準價格為基礎支付購房款,該款項由拆遷實施單位從被拆遷人的拆遷補償款中直接支付給拆遷安置房建設方,被拆遷人的拆遷補償款如有結余的,由拆遷實施單位支付給被拆遷人。
(二)因房屋樓層、朝向等原因產生的拆遷安置房價格差異,由被拆遷人在拆遷安置房選房時與拆遷安置房建設方結算,多退少補。
(三)因房屋結構、套型等原因,造成被拆遷人實際購買的拆遷安置房總面積超過其可申購面積的,或被拆遷人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經批準超面積申購的,被拆遷人按照下述標準支付超面積的購房款:
超出面積在10平方米(含)以內的,超面積部分按所購拆遷安置房基準價格計算購房款;
超出面積大于10平方米的,全部超面積部分(含0—10平方米超出面積)按所購拆遷安置房基準價格
上浮50%計算購房款。
第三十條 住宅房屋被拆遷人申購拆遷安置房,實施產權調換的,其申購的辦法按以下規定執行:
(1)被拆遷人必須提供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原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和戶籍證明材料,并如實填寫《南京市拆遷安置房申購表》,報拆遷實施單位審核;
(2)拆遷實施單位應對被拆遷人提供的申購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按項目匯總明細,附具相關材料,報區、市拆遷安置房管理部門審查;
(3)區、市拆遷安置房管理部門審查后,符合條件的,發放《南京市拆遷安置房購買通知書》,由拆遷實施單位交被拆遷人作為選房憑證,同時,拆遷實施單位應按項目匯總明細,報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五章 拆遷裁決
第三十一條 拆遷實施單位與被拆遷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市國土資源局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第三十二條 裁決前,當事人均有調解意向的,裁決機關應當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經調解,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由裁決機關終結裁決;調解不成的,裁決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裁決。當事人經書面通知拒不參加裁決審理的,裁決機關可以缺席裁決。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第三十四條 被拆遷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實施單位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擅自辦理第十二條所列事項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實施征地房屋拆遷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征地房屋拆遷工作人員侵占、挪用、截留拆遷補償款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破壞征地房屋拆遷工作,妨礙征地房屋拆遷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執法機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拆遷實施單位未取得《南京市征地房屋拆遷方案批準通知書》擅自實施拆遷的,擅自擴大
批準范圍實施拆遷的,擅自超過批準期限實施拆遷的,或未按規定公告實施拆遷的,由市、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拆遷行為;相關責任人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拆遷實施單位未按規定及時支付拆遷安置房建設啟動資金的,拆遷安置房建設方未按約定要求建設和交付拆遷安置房的,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十一條 拆遷實施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拆遷補償安置,不得發生違規分戶、虛報人數、克扣補償、超標補償等行為,否則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被拆遷人不得偽造、涂改有關權屬證明文件,不得謊報瞞報有關數據、冒領多領拆遷補償款,一經查實,退回多領取的拆遷補償款,取消超面積的拆遷安置房,并追究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所涉及征地房屋拆遷補償費標準,除購房補償款外,按照市物價局、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印發〈南京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寧價房〔2004〕61號、寧國土資〔2004〕92號)文件規定執行,市物價局會同市國土資源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進行調整。
供應拆遷項目的拆遷安置房位于現有繞城公路以內的,住宅房屋拆遷補償款中的購房補償款標準,按供應該項目拆遷安置房基準價格的70%確定;供應拆遷項目的拆遷安置房位于現有繞城公路以外的,住宅房屋拆遷補償款中的購房補償款標準,按供應該項目拆遷安置房基準價格的80%確定。
統拆統建的房屋補償費按寧價房〔2004〕61號、寧國土資〔2004〕92號文件中自拆自建房屋補償費標準執行。
第四十四條 在職職工因征地房屋拆遷搬家,憑拆遷實施單位出具的證明,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兩天公假。
第四十五條 被拆遷人申購拆遷安置房的,購房款中拆遷補償款部分可以免繳契稅。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涉及的術語,按下列規定解釋:
拆遷人,是指征(用)地單位。
拆遷實施單位,是指各區政府指定的實施征地房屋拆遷工作的具體部門。
被拆遷人,是指對被拆遷房屋擁有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
營業用房,是指服務對象接受服務,直接用于商業活動的房屋,包括金融、娛樂、餐飲、服務等類型的房屋。
非營業用房,是指除營業用房以外的其他類型的房屋,包括工廠、站場碼頭、倉庫堆棧、辦公、學校、醫院、福利院、公共設施用房等。
第四十七條 在本辦法實施前已領取《南京市征地房屋拆遷實施方案批準通知書》,拆遷實施單位與被拆遷人已開始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但尚未全部完成的項目,按原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和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政策實施,直至完畢。
已領取《南京市征地房屋拆遷實施方案批準通知書》,但拆遷實施單位與被拆遷人尚未開始簽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項目,需重新換領《南京市征地房屋拆遷方案批準通知書》,并按本辦法實施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本辦法實施后新實施征地房屋拆遷的項目,按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八條 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縣、高淳縣范圍內的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由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組織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政府2004年4月10日印發的《南京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寧政發〔2004〕93號文)中有關房屋拆遷的規定同時廢止。
第五十條 本辦法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老小區拆了如何補償老小區拆了以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國土部門房屋測繪數據為基礎補償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或者以房屋所有權證書載明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的建筑面積、被拆遷地區房屋市場評估價值為基礎補償。補償包括對房屋本身價值的補償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以及地方政策制定的獎勵。
南京商品房拆遷補償一般是多少?南京市2017年6月21日發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最低標準的通知”
對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獎勵標準都給出明確規定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房屋征收補償最低標準45萬元南京老小區拆遷補償 ,期限內搬遷給予20%的貨幣安置獎勵費,被征收人45天內搬遷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1.南京城區的商品房拆遷適用法律是國務院590號令和南京市房屋征收實施細則。
2.在正式實施前對屬于舊城區改建的項目,征收方案需征求被征收人意見獲得多數同意后方可實施。
3.補償時需由被征收人選取評估機構對房屋進行評估,被征收人若選取評估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可由征收人請公證機關公開搖號產生評估機構并公證,經合法選定的評估機構產生后就可以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評估,其補償價格是按類似于當地房地產市場價格參照評估。具體講所謂類似于市場價就是在當地同區位或相似區位內找三家房地產開發企業12個月內銷售加權平均價格作為評估的基準價格,減去當地商品房同類房屋的平均建造成本得到土地價格,這土地價格就是被征收房屋的土地補償價格。另個在三家開發商房屋中找按相關規定找一樣板房作為房屋重置價格(重新建造價)評估基本價格,然后被征收房屋與樣板房進行類比,比 樣板房好的房屋就加價,相反就減價。由于房屋結構的千差萬別具有個性化,所以評估時還要用各種系數來調節評估價值,比如層高系數、檐高系數、結構系數、朝向系數、成新系數、環境系數等來調節評估價。評估因為比較專業很難簡單說得詳盡。
4.房屋的總補償價格=土地價格+房屋重置價格-折舊+裝飾補償+附屬物補償+搬家費+過渡費+各項獎勵和補貼。
5.若選擇產權調換是要結清被征收房總補償價與安置房銷售價格,互找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