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在工作場所內的人身傷害屬于工傷。建議先進行司法鑒定,確定傷殘程度后進行索賠。賠償范圍一般為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醫(yī)療費、傷殘補助金、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等。具體可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工地上不是交通事故,是場內事故,施工單位有責任搶救傷員,具體責任要看情況的,肇事車輛是外來的還是場內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應該按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由保險公司負責。工傷可以認定,同時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擔賠償責任。兩者可疊加賠償。要讓交警追查肇事車輛跟司機,待歸案后再索賠。或者直接去找該車車主。找到人之前可病穩(wěn)定后做傷殘鑒定。至于工傷,先去做個工傷認定,然后等傷情穩(wěn)定,在去做勞動能力鑒定,接著向社保機構落實工傷待遇,當然前提是有買工傷保險,沒有的話員工公司要負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yè)保險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yè)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guī)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yōu)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fā)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y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fā)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fā)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追償。
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誰負責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判斷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
1、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當事人報警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的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
2、在事故現場撤除后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規(guī)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二十條 發(fā)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誰負責《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五條規(guī)定“道路施工作業(yè)或者道路出現損毀,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未采取防護措施,或者應當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設置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致使通行人員、車輛及其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他財產遭受損失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的,負有相關責任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因此施工單位或公路管理人需要負賠償責任。
誰負責道路施工造成的交通事故解答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的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如果施工隊未放置示標志以及未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員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如果放置了或者采取措施了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則由造成事故的車主承擔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條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施工作業(yè)單位應當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yè),并在距離施工作業(yè)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yè)完畢,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復通行。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yè)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jiān)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公路封閉維修發(fā)生交通事故施工方是否承擔責任?先要進行事故責任認定。要有事故認定書。其次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主要計算的是賠償數目。道路既然是封閉的,轎車是怎么跑進去的,另外既然已經封閉就不再是道路而是工地,工地不屬于交通道路,但交強險還是應當進行理賠。
一、 施工方責任
1.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二條 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yè)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jiān)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2.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3. 第一百零五條 道路施工作業(yè)或者道路出現損毀,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未采取防護措施,或者應當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設置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他財產遭受損失的,負有相關職責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上述情況如果相關單位都做到了就是承擔責任也是承擔責任少的一方,若是施工方盡到了自己的責任,駕駛員因沒有注意到施工標識等原因,才導致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情形,由涉案駕駛員駕駛員承擔賠償責任。
發(fā)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是否具有責任,需要根據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規(guī)則進行確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誰來負責律師解答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未采取防護措施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或者應當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設置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交通事故施工方責任 ,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負有相關職責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條道路施工作業(yè)或者道路出現損毀,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未采取防護措施,或者應當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設置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負有相關職責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