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最新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標準 的賠償標準:
精神賠償的依據精神損害賠償對于侵權人而言具有懲罰性最新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標準 ,而對于受害人而言具有填補性和撫慰性,本質上是通過金錢賠償使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得到安慰。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需要平衡各方利益,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確立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主要依據是以下情形: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最新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標準 ;
(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標準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具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方式及賠償原則如下:
(一)確定精神撫慰金數額1、十級傷殘的,精神撫慰金2000-3000元;2、九—七級傷殘的,以3000為基數,每增加一級,增加2000-3000元;3、六級的,15000-20000元;4、五—二級的,以20000為基數,每增加一級,增加4000-5000元;5、受害人死亡或傷殘等級為一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
(二)精神撫慰金的賠償原則1、多等級傷殘的,以最高等級確定精神撫慰金;2、達不到傷殘的,原則上不給,確有必要給付的,不超過2000元;3、受害人也有過錯的,依照過錯程度,相應減少,受害人對損害發生負全部責任的,在不超過10%的范圍內,酌情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標準1、侵害人是自然人最新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標準 的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一千元到三千元;嚴重精神損害最新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標準 ,賠償標準為三千元到五千元;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最新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標準 ,一般按照公民賠償標準的五到十倍予以賠償。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上述賠償標準,但判決前必須呈報省法院復核。法律依據最新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中精神賠償金標準交通事故中精神賠償金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第十條最新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最新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標準 :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