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一、工傷住院期間護理費如何計算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工傷職工經評殘并確認需要護理的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應當按月發給護理費。護理等級根據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動五項條件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區分為全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和部分護理依賴三個等級。護理等級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評定。工傷護理費依照上述護理等級分別按上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發給。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從以上規定的精神看,護理費應當隨著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上漲而上漲。
二、工傷護理費怎么報銷?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根據以上介紹,我們知道工傷住院期間的護理費該如何計算,此時需要先確定工傷職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等級是怎樣的。如果在此基礎上,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你對工傷護理費還有其他疑問,建議及時咨詢我們律圖網站專業的工傷糾紛律師,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避免糾紛的發生,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工傷護理費怎么計算一、工傷期間護理費的相關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規定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根據上述規定,護理費賠償的支付方式為按月支付,其計算方法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又有不同。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的“‘職工平均工資’,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以后所稱“職工月平均工資”都參照該標準。
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護理費賠償額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計算,按月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11條第1款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他地區的統籌層次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因此所謂統籌地區,一般指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這一范圍。
其計算公式為:
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
例如:吳某在一家發電廠工作,在一次工傷事故中,吳某高位截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終日臥床,飲食起居都靠妻子照顧。其所在的城市為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我國中部某不發達地區一縣級市,該地區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800元/月,這樣,吳某所能獲得的護理費賠償額為:
護理費賠償額=800元/月×50%=400元/月
需要注意的是,《工傷保險條例》第38條規定,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這樣,如果各地區護理費的標準有所調整,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就應依照調整后的辦法計算。
《工傷保險條例》對護理期限未作規定,對這一問題可參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即“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根據介紹我們知道,勞動者因工傷導致生活不能自理的,主要會分為三種情況,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以及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傷護理費的標準怎么計算?1、標準: (1) 停工留薪期 內需要護理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的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工傷的護理費怎么計算工傷家屬護理費的計算:1、 如果是安排了有穩定職業、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來幫忙護理的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按照親屬的固定收入證明工傷護理費如何認定 ,如工資單上的金額來確定護理費,但不可以高于上一年當地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2、 如果護理的親屬沒有工作的,就按照是市場的護工價格來確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