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二級以上。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疾病造成身體高度殘疾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應在治療結束后,由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中國人壽認可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的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出具能夠證明被保險人身體殘疾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的資料,若保險合同任何一方對殘疾程度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的認定有異議,則以司法鑒定機構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的鑒定結果為準。
什么等級醫院有鑒定殘疾等級的資格一般是二級以上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的醫院(主要是骨科)才有鑒定殘疾等級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的任務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的(精神殘疾有三級醫院為主進行鑒定)。
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你講的資格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是沒有誰來認定的。相反,什么等級醫院有鑒定殘疾等級的資格的決定權,在于縣市級(直轄市區級)殘聯的指定。
如果是軍警、公務員殘疾評定的就有民政局予以指定的醫院(一般就是省級榮軍醫院或者三級醫院)。
有哪些機構可以做傷殘鑒定?合法的傷殘鑒定機構:勞動鑒定委員會、勞動鑒定小組。
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屬于屬地管轄。
1、走司法程序的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應當由法院組織雙方抽取鑒定單位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再到鑒定單位去做。
2、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由交警部門或律師事務所代理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后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再委托有傷殘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進行傷殘鑒定,鑒定機構單方不接受受害人自己的鑒定。
注:傷殘鑒定,就是傷后傷殘程度鑒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等導致身體受到損害時,就需要根據傷殘鑒定結果來進行索賠。
醫院怎么做傷殘鑒定去醫院做傷殘鑒定程序如下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
1、首先要有由辦案單位出具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的委托傷情鑒定的委托信或委托書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
2、傷殘鑒定的程序的第二步是需要被鑒定者到受委托的鑒定單位進行傷殘等級的鑒定;
3、傷殘鑒定的程序的第三步是在一個法律規定的時間內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鑒定單位需要作出鑒定的結果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制作鑒定書,然后由被鑒定人或者是辦案單位將相應的鑒定書取走。申請鑒定的時候,還應當需要注意被評定人需要帶上有加蓋辦案單位的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醫院的診斷證明(縣級以上)、身體檢查的結果、診斷報告書(損傷初期以及治療結束后)等材料,到受委托的鑒定單位進行傷殘鑒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鑒定原則
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或者后遺癥為依據,全面分析,綜合鑒定。
對于以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當時傷情為主,損傷的后果為輔,綜合鑒定。
對于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的后果為主,損傷當時傷情為輔,綜合鑒定。
鑒定時機
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傷后即可進行鑒定;以損傷所致的并發癥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后進行鑒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出具鑒定意見,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后遺癥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并予以補充鑒定。 [1]
疑難、復雜的損傷,在臨床治療終結或者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嗎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的。傷殘鑒定一般治療結束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病情穩定之后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就可以去申請傷殘鑒定的。目前沒有規定具體的期限什么級別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醫療終結之后,一年內去進行傷殘鑒定。傷殘鑒定是可以自己去做的,勞動者只要攜帶相關的病歷資料以及相關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傷殘鑒定即可。
一、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1、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的。傷殘鑒定一般治療結束,病情穩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請傷殘鑒定的。目前沒有規定具體的期限,醫療終結之后,一年內去進行傷殘鑒定。傷殘鑒定是可以自己去做的,勞動者只要攜帶相關的病歷資料以及相關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傷殘鑒定即可。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二、工傷如何做傷殘鑒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