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人傷保險公司賠償標準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 1. 醫療費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的賠償標準醫療費需要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及住院費等收款憑證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結合病歷及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 誤工費的賠償標準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 護理費的賠償標準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 交通費的賠償標準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 5. 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 營養費的賠償標準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人傷事故保險公司賠償標準人傷交通事故理賠標準一般是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的營養費等費用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的部分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第十九條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制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第二十條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輔助器具費的,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賠償義務人的給付能力和提供擔保的情況,確定以定期金方式給付相關費用。但是,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經發生的費用、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一次性給付。
保險公司人傷理賠標準法律分析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人傷保險公司賠償標準: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 1. 醫療費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的賠償標準醫療費需要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及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及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 誤工費的賠償標準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 護理費的賠償標準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 交通費的賠償標準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 5. 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 營養費的賠償標準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理賠標準是什么?以下就是有關意外傷害保險理賠標準,第一條、意外傷害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1、突發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殘疾、意外燒傷按照條款有關規定執行;2、身故處理費用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按照被保險人身故地喪葬費標準賠償。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險人身故后確需全尸遣返而發生的遺體儲藏費、包機等費用也可包括在內。第二條、因意外傷害治療發生的費用: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突發急性病或遭受意外傷害而在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治療所發生的,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治療發生的符合本保險單簽發地政府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規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費用,包括如下項目:1、治療費:指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范圍規定的治療費、診療費、注射費、輸液費、輸氧費。2、檢查費:指治療期阿發生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范圍規定的檢查、檢驗、化驗(包括試劑費)和攝片費用。3、手術費:指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范圍規定的手術費用,包括手術費、麻醉費、材料費。4、藥費:指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內的藥品費用。5、護理費:指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范圍規定的等級護理費。6、床位費:指治療期問發生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范圍規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7、輸血材料費:指治療期間發生的附和當地基本醫療保險范圍規定的血液制品費用。包括全血漿、紅細胞懸液、單采血小板、濃縮白細胞、濃縮血小板、洗滌紅細胞。8、院外專家會診費:指治療期間因病情需要,由醫療機構同意并邀請外院專家進行會診的費用。9、其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理賠標準 他合且必要的費用。第三條、因以外傷害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突發急性病或遭受意外傷害而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包括如下項目:1、交通費:指為搶救生命而發生的救護車輛費用及醫院轉診過程中的用車費用。2、誤工費:指被保險人因突發急性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在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保險人按照保險單所在的醫療補充保險金額×0.5%/天的標準和被保險人的十級住院天數給付誤工費。3、近親屬探望交通費、食宿費:指被保險人連續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隨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親友的額外食宿費和交通費。其中食宿費每天不超過人民幣200元,交通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隨行未成年人或長著的送返費用:指被保險人連續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隨行未成年的人或長者因無法照料確需送返遠距住地而發生的交通費用,具體標準同本條第三項。5、旅行社人員和醫護人員前往處理的交通、食宿費用:被保險人重傷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員(境內)或1名旅行社人員(境外)和1名醫護人員(境外、視被保險人受傷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費用,具體標準同本條第三項。6、行程延遲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費用:指因發生保險事故導致原有行程被迫延遲而需指出的額外的食宿、交通費用,具體標準同本條第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