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傷殘鑒定一般是在出院以后進行。單位在30天內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的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個人在1年內申請。傷殘鑒定是在醫療結束后,到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申請,判定是否存在傷殘等級的鑒定。勞動能力鑒定需要在職工受傷后兩年內均可以申請。
法律分析
在職工發生工傷事故以后,單位必須在職工發生工傷起一個月內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不申報,那么職工個人及其親屬都可以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的。職工可以自己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認定申請。即使已經離職,但畢竟是在離職前發生的事故,單位應當承擔責任。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如果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傷殘鑒定可以只在醫院做嗎傷殘鑒定不在醫療,根據以下情形選擇鑒定機構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工傷事故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的傷殘鑒定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應選擇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其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他傷殘鑒定機構選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傷殘鑒定在哪里做,需要什么手續1、做傷殘鑒定需要準備材料包括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
(1)入院記錄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的X片、
(7)CT及診斷報告、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托書。
2、接著到當地的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
做傷殘鑒定是去醫院做嗎?要什么資料傷殘鑒定需要準備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的其他證明材料。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傷亡人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包括初次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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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資料
傷殘鑒定的程序
傷殘鑒定可以向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或者可以個人去申請司法鑒定。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鑒定
傷殘鑒定流程【法律分析】:傷殘鑒定需要被鑒定人提供以下材料:第一份材料是被鑒定人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的辦案單位如公安機關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的公章和有經辦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或委托書。第二份材料是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也就是被鑒定人所住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在出院時醫生出具的診斷報告。第三份材料是被鑒定人所住醫院的醫生出具的病歷和檢查記錄。針對傷殘鑒定部位不同,時間也不一樣。頭部傷害一般是要六個月以后。其他部位一般要三個月以后才能進行。傷殘是指因為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部位的殘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鑒定機構一般不接受個人委托,當事人可以選擇在當地法院備案的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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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鑒定到那里去做1、工傷傷殘鑒定向勞動部門申請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由勞動部門安排指定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的醫院進行傷殘鑒定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的,如果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到法院認可的司法鑒定所進行的。
2、《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傷殘鑒定是在住院的醫院出嗎 ;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3、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傷殘鑒定的地點,可以由受害人方自行選擇法院認可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托書(若對治療尚未終結或者出院的傷者,因調解需提供鑒定等級而提前做傷殘鑒定的情況,應當在傷殘鑒定委托書中予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