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一、 龍眼、荔枝
(一)一年以下樹齡的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每棵補償30元;二年以下樹齡的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每棵補償50元;三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80元。上述年限內每畝補償最高限額為3000元以下。
(二)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100元,每畝補償標準為9000元-12000元。
(三)十一年以上樹齡的,每棵補償150元,每畝補償標準為9000元-12000元。
二、 黃皮
(一)一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20元;二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30元;三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40元。上述年限內每畝補償最高限額為3000元。
(二)四年以上,八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50元,每畝補償9000-12000元。
(三)九年以上樹齡的,每棵補償80元,每畝補償9000-12000元。
擴展資料:
《土地管理法》規定,被征用土地,在擬定征地協議以前已種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著物,也應當酌情給予補償。但是,在征地方案協商簽訂以后搶種的青苗、搶建的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實踐中,可按下列辦法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根據“拆什么,補什么;拆多少,不低于原來水平”的原則補償。對所拆遷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結構類型和建筑面積的大小給予合理的補償。補償標準按當地現行價格分別規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產被拆遷的,由用地單位按原標準支付適當的拆遷補償費;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舊后的余值,由用地單位支付補償費。但是,拆除違法占地建筑和超出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經濟林補償標準【法律分析】:經濟林補償標準為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有時候國家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需要征用或者征收土地,此時用地單位要支付被征地單位一筆費用,以補償被征地單位在該地塊上的投資及收益,修路也是屬于集體的公共利益,在修路的時候需要征用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他人使用的土地,對該土地上的樹木進行清理,也是有單獨的補償。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二十一條 為了生態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2019年經濟林補償標準是多少2019年經濟林補償標準 時間:2021.02.21 標簽:征地拆遷補償標準閱讀:1071人 一、龍眼、荔枝 (一)一年以下樹齡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的,每棵補償30元;二年以下樹齡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的,每棵補償50元;三年以下樹齡.
征地!對經濟林的賠償經濟林征地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的補償費用包括(1)土地補償費、(2)安置補助費、(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補償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的基數是按被征地近三年的平均年產值。這個平均年產值,在各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國土廳有專門的文件,規定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了省內各個地級城市的各個縣、區的各種類型各個級別土地的年產值(基本是3-5年更新公布一次)
【第一】補償的倍數
(1)土地補償費:征用耕地的是年產值的6-10倍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征用其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他土地由各省市區制定,一般是果園、茶園、經濟林地,為該土地鄰近水田補償標準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
(2)安置補助費:征用耕地的是是年產值的4-6倍,最高為15倍;征用其他土地由各省市區制定,一般是征用魚池、藕池、果園、茶園、經濟林地的安置補助費,參照征用耕地的規定執行。.
也就是一般情況下,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補償為10-25倍;但是,由于各地經濟水平和做法,法律還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所以,經濟林的補償是
(1)土地補償費按年產值6-10倍的50%-100%;
(2)安置補助按年產值4-6倍,或最高為15倍的100%;兩項合計大約為7-25倍;
(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按實際的價值補償;青苗補償費現在一般按1倍補償。
國家征地經濟林的補償標準對于剛剛播種的農作物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按其一季產值的1/3補償工本費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夠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不能收獲的按一季補償;對于多年生長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支付移植費,如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法相應延長。 國家所有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占用經濟林土地賠償標準國家進行土地征收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的話,那么對于被征收人是需要做出相應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的補償的。具體的補償標準主要為以下幾點劃入紅線的經濟林怎么補償 :1、對于所征收的林地是屬于用材林地的話,那么在進行征收的時候基本上就是根據林地的年平均產值進行賠償的。大約就是賠償平均產值的4-5倍的賠償。2、如果是屬于苗圃地或者是經濟林地的話,那么就會是按照前三年的平均產值的4-5倍進行賠償的。如果是暫時沒有收益的林地的話,那么就依照具有收益的經濟林地的補償的標準的50%左右進行計算。3、如果是屬于疏林地、薪炭林地以及灌木林地和采伐跡地這些林地的話,那么就會依照用材林地的補償標準進行計算。大致補償標準就是用材林地的補償標準的20%-70%左右。所以當國家對于林地進行征收的時候,也會做出相應的補償的,根據林地類型的不同,補償也是不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