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有時間規(guī)定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事故發(fā)生后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沒有留在現(xiàn)場等待或者采取救助措施送醫(yī)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的,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退一步講,即使構成肇事逃逸,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法院也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 法規(guī) ,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逃離現(xiàn)場多久算肇事逃逸一、車禍現(xiàn)場駕駛離開多久算逃逸
1、撞車之后只要立即離開現(xiàn)場的都會認定為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在我國撞車肇事逃逸是不根據(jù)撞車超過的時間來界定的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只要有逃逸行為的都算肇事逃逸。在我國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方式:首先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
2、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xiàn)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xiàn)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y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肇事逃逸的責任認定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xiàn)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xiàn)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y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2、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jīng)發(fā)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拓展資料:現(xiàn)代漢語詞典中對“逃逸”一詞的解釋是“逃跑”的意思,但是否所有“逃跑”都是“逃逸”呢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當前交通肇事后出現(xiàn)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了幾種特殊的“逃跑”情況:第一種是肇事者在發(fā)生事故后為搶救傷者沒有保護事故現(xiàn)場而離開的;第二種是肇事者在將受傷者送到醫(yī)院救治后私自離開搶救現(xiàn)場的;第三種是肇事者自己受傷后先到醫(yī)院治療,后才到公安交警部門投案自首的。
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一十二條本規(guī)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xiàn)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能確定責任?法律分析:交警部門一般是在進行現(xiàn)場調查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的10日內作出事故認定,但是需要進行檢驗、鑒定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的,則是在檢驗或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的5日內制作事故認定。如果交通肇事逃逸的,則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xiàn)場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是怎么樣的1、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以行為人構成 交通肇事罪 為前提條件。 《解釋》中“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guī)定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的情形之一”指的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是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條件。如果行為人的行為發(fā)生了 交通事故 ,但情節(jié)輕微,或負次要責任、同等責任、無人員傷亡、無重大財產損失等,則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這種情況下,行為人若主觀上認為后果嚴重,自己已構成犯罪,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不應認定為“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因為 刑法 僅處罰那些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對于客觀上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或威脅的行為,不宜以刑法的方法定罪處罰。 2、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以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為主觀目的條件。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七條規(guī)定肇事逃逸的時間認定 :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xié)助。 第二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 證據(jù) ,使 交通事故責任 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這說明行為人的先行行為即 交通肇事 行為產生以下五方面的行政義務:一停車義務二保護現(xiàn)場三搶救傷者和財產四報警五聽候處理。這五種義務屬于行政 法規(guī) 規(guī)定的行政義務。其中搶救傷者和財產亦是刑事義務。 《解釋》中“為逃避法律追究”是行為人逃逸行為的主觀目的,法律追究不僅包括刑事法律追究,也應包括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即包括:⑴民事人身、 財產損害賠償 義務⑵五項行政義務⑶搶救傷者和財產的刑事義務。所以交通運輸肇事后,行為人負有上述三類義務,為逃避任何一類義務,在主觀上都具備了應受刑法加重追究刑事責任的主觀要件,都是逃避法律追究。 3、行為人有逃跑行為。 什么是逃跑,詞義是為躲避不利于自己的環(huán)境或事物而離開②。在這里認為應界定為,行為人交通肇事后,在人身未受到控制時,為逃避承擔 民事責任 、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而使自己的人身不受被害人及其親屬、群眾、事故處理人員控制而離開的行為。 要與脫逃區(qū)別開來。脫逃詞義是脫身逃走③。在刑法意義上,構成 脫逃罪 的脫逃是指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 從看守所、監(jiān)獄、勞動改造管教隊、少年犯管教所、 拘役 所逃跑的或在押解途中逃跑④。所以脫逃首先要有人身受到有效控制后而脫離。逃跑是人身尚未受到有效控制而逃跑。如果行為人交通肇事后,已被事故處理機關采取關押或押解途中而脫逃,對行為人的脫逃行為,應認定為脫逃罪,另行定罪處罰,而不是以交通運輸肇事逃逸作為交通肇事罪加重處罰。 4、“逃跑”的時間、地點條件。 依據(jù)《解釋》規(guī)定逃跑的時間是在發(fā)生交通肇事后。那么如何理解“在發(fā)生交通肇事后”。這個時間段應界定為在事故發(fā)生后的當時至行為人被事故處理機關關押或押解途中前的這段時間。行為人在這個時間段逃跑的,屬于《解釋》規(guī)定的“逃跑”行為,在被關押或押解途中脫逃的,屬脫逃罪,而非定本罪。逃跑的地點,并不限于當場。行為人在被事故處理機關帶去談話尚未采取關押措施時,趁人不背離開的,仍應認定為《解釋》中的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