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2020年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的解釋》第29條規定2020年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 死亡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2020年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根據上述規定,2020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的計算根據受害人年齡的不同而賠償年限有異,但都是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為標準進行計算的。受訴法院所在地與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按照當地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020年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死亡2020年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一、醫療費用賠償金額2020年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的計算公式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如化驗費、檢查費等)注:醫療費的賠償數額2020年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二、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注:計算誤工費的基數(誤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統計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②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③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注:各地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是不同的,需要根據各地相關的法規來確定,具體的建議咨詢當地律師。四、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①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②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費賠償金額=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五、喪葬費的計算公式喪葬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個月六、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公式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扶養年限注:扶養年限:①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②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七、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八、住宿費賠償金額=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九、直接財產損失十、精神損害撫慰金十一、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賠償年限賠償年限: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北京交通事故賠償2017年 北京 市發生2020年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的 交通事故 或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20年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2020年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275元/年; 人均消費性支出38256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2310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7329元/年。 其他賠償項目如 醫療費 、交通費、 護理費 等通常依據實際發生的原則確定 賠償金 額,沒有固定的計算標準和公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發生 人身損害 案件, 死亡賠償金 、 殘疾賠償金 、被 撫養 人生活費根據受害人居住地(戶籍地)的不同適用城鎮和農村兩個不同的 賠償標準 。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賠償權利人的戶籍是城鎮戶籍,則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賠償權利人是農村戶籍,則按照農村居民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但是,如果受害人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有關損害賠償費用是可以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的。此外,根據《 侵權責任法 》的規定,因同一 侵權行為 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即在同一事故中既有城鎮戶籍人員,也有農村戶籍人員的,可以統一按照同一標準確定死亡賠償金。 一、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城鎮標準:1145500元,即57275元×20年 2、農村標準:446200元,即22310元×20年 二、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具體計算方法: 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為基準,一至 十級傷殘 分別以100%至10%為賠償系數。 (一)城鎮標準 一級 傷殘 :57275元×20年×100% 二級傷殘:57275元×20年×90% 三級傷殘:57275元×20年×80% ???? 以此類推。 十級傷殘:57275元×20年×10% (二)農村標準 一級傷殘:22310元×20年×100% 二級傷殘:22310元×20年×90% 三級傷殘:22310元×20年×80% ???? 以此類推 十級傷殘:22310元×20年×10% 如果受害人不構成傷殘等級的,則沒有 傷殘賠償 金。 三、被撫養人生活費 被 扶養 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計算方法和殘疾賠償金額計算方法相同。按照戶籍性質和傷殘等級計算。 需要注意: 第一: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 第二: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第三: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如: 2012年元月,王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妻子受輕傷。王某兄弟姐妹五人,父母健在(均為59歲,北京城鎮戶口,需要 子女撫養 ),并遺下雙胞胎姐妹二人(年齡10歲)。則在本案中王某父母及雙胞胎女兒均可主張被撫養生活費。 根據規定,父母 撫養費 應計算20年,女兒計算8年(至18歲)。因在本案中王某有兄妹五人,因此在計算父母的撫養費時候只應計算20%的份額,在計算女兒的撫養費的時候,因妻子也是女兒的撫養人,故只計算50%的份額。另,由于在本案中有四個被撫養人,在計算撫養費的時候,要考慮賠償義務人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2012年度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 四、 喪葬費 喪葬費同意確定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 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以上是北京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
2020年車禍賠償標準2020年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2020年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住宿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
5、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8、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9、喪葬費。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1、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2020年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