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國家賠償標準
意外致死人國家賠償標準 他人死亡一般賠償: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死人國家賠償標準 ,其它親屬每人每月30%死人國家賠償標準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死人國家賠償標準 ,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標準是因人而異的,具體的計算依據是: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致人死亡罪雖然是因為客觀導致被害人死亡,但與被害人死亡之間有必要的因果關系,所以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也是必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賠償喪葬費工傷 賠償數額計算 職工因工死亡死人國家賠償標準 ,應按照以下規定發給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 工資 六個月的標準發給。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發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死者的親屬。其標準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四十發給死人國家賠償標準 ,其死人國家賠償標準 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百分之十。 撫恤金 總額不得超過死者本人工資。供養親屬的范圍和條件按照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供養親屬失去供養條件時不再享受該項撫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四十八個月至六十個月的金額,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符合第二十二條規定享受 傷殘 撫恤金期間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全額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發給。 工傷傷殘撫恤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的一定比例每年調整一次。 領取傷殘撫恤金的職工和因工死亡職工遺屬,本人自愿一次性領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計發有關待遇并終止 工傷保險 關系,具體計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賠償標準?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標準是因人而異死人國家賠償標準 的死人國家賠償標準 ,具體的計算依據是: 1、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2、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死人國家賠償標準 ,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死人國家賠償標準 ,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4、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5、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