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林變生態林補償
經濟林被劃為生態林經濟林變生態林補償 ,政府一定要給予經補償。可以找律師打官司。 生態林是指在退耕還林工程中經濟林變生態林補償 ,營造以減少水土流失和風沙危害等生態效益為主要目經濟林變生態林補償 的的林木經濟林變生態林補償 ,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防風固沙林以及竹林等。 經濟林是指在退耕還林工程中經濟林變生態林補償 ,營造以生產果品,食用油料、飲料、調料,工業原料和藥材等為主要目的的林木。
經濟林補償標準法律分析:一、 龍眼、荔枝:
(一)一年以下樹齡經濟林變生態林補償 的經濟林變生態林補償 ,每棵補償30元;二年以下樹齡的經濟林變生態林補償 ,每棵補償50元;三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80元。上述年限內每畝補償最高限額為3000元以下。
(二)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100元,每畝補償標準為9000元至12000元。
(三)十一年以上樹齡的,每棵補償150元,每畝補償標準為9000元至12000元。
二、 黃皮:
(一)一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20元;二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30元;三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40元。上述年限內每畝補償最高限額為3000元。
(二)四年以上,八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50元,每畝補償9000至12000元。
(三)九年以上樹齡的,每棵補償80元,每畝補償9000至12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五十條 國家鼓勵發展下列商品林:
(一)以生產木材為主要目的的森林;
(二)以生產果品、油料、飲料、調料、工業原料和藥材等林產品為主要目的的森林;
(三)以生產燃料和其經濟林變生態林補償 他生物質能源為主要目的的森林;
(四)其他以發揮經濟效益為主要目的的森林。
在保障生態安全的前提下,國家鼓勵建設速生豐產、珍貴樹種和大徑級用材林,增加林木儲備,保障木材供給安全。
國家退耕還林經濟林補貼政策退耕還林政策
一、退耕還林經濟林變生態林補償 的范圍
退耕還林指水土流失嚴重和產量低而不穩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其標準是:山區、丘陵區;水土流失嚴重經濟林變生態林補償 ,糧食產量低而不穩、坡度在6度以上、農民已經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區;風沙危害嚴重、糧食產量低而不穩、農民已經承包的沙化耕地。只要具備條件、農民自愿,應擴大退耕還林規模,能退多少退多少。尚未承包到戶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納入退耕還林的范圍,可作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二、退耕還林優惠政策
1、要實行 退耕還林、封山綠化、以糧代賑、個人承包 的政策措施,把握 林權是核心,給糧是關鍵,種苗要先行,干部 是保證 的主要環節,集中連片,形成規模,達到 退得下,穩得住,能致富,不反彈 。
2、補助政策
退耕地還林補助標準
糧食:黃河和海河流域每畝退耕地每年200斤,長江和淮河流域每畝退耕地每年300斤。補助糧食一般為小麥原糧,不同地區確需調整糧食供應品種的由省政府確定,補助糧食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補助年限:還草補助2年,經濟林補助5年,生態林補助暫按8年計算。
現金: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現金20元。補助年限和糧食補助相同。
種苗和造林費:每畝一次性補助50元。
宜林荒山荒地、荒灘、荒沙造林補助標準,只補助種苗和造林費,每畝一次性補助50元。
3、免征農業稅。對應稅 耕地,自退耕之年起,不再征收農業稅。
4、退耕地造 林后,禁 止間作糧食和蔬菜。在確保地表植被完整,減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可采取林果間作、林藥間作、林竹間作、林草間作、灌草間作等模式,實行立體經營。
5、退耕還林要以營造生態林為主,營造 的生態林比例以縣為核算單位,不得低于80%,經濟林比例不得超 過20%。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含梯田)、水土流失嚴重或泛風沙嚴重、及一切生態地位重要地區必須營造生態林,要按照先陡坡后緩坡的原則進行退耕還林,還林后實行封山管護。在雨量較多,生物生長量高的緩坡地區,可大力發展速生豐產林、竹林和生態經濟兼用林,適當發展經濟林,對超過20%的經濟林地,只補助種苗費。
6、退耕還林糧款補助對象為實施退耕還林的個體農戶。尚未承包到戶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荒灘地造林,只給予每畝50元的種苗補助。
7、實施退耕還林后,必須確保退耕農戶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種植的林木所有權,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變更手續,由當地縣級人民政府發放林權證。
8、對退耕農戶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補助糧食折算成現金或者代金券發放;種苗和造林補助費發放形式,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要尊重退耕戶的意愿,其費用只能用于種苗、造林補助。
9、退耕農戶在完成現有耕地還林后,由縣或鄉統一組織,應繼續在宜林荒山、荒沙、荒地造林。
10、退耕還林后必須實行封山禁牧、舍飼圈養,管護好林地免受人畜危害,確保造林的成活率、保存率。
三、如何選擇樹種并保證質量
樹種選擇要因地制宜,適地適樹。對水土流失和沙化嚴重、及一切生態地位重要地區營造生態林要盡量選擇既有生態功能、又有經濟效益的兼用樹種,如油茶、核桃、烏桕、板栗、棗樹、柿樹、桑樹、花椒、杜仲、山茱萸等,采取喬灌草合理配置,農林牧相結合。以蘋果、李子、梨樹、桃樹、杏樹、石榴、葡萄等水果樹種營造的經濟林和密度達不到國家要求的速 生豐產林,必須采取水保措施。退耕還林必須按設計的林種、樹種、密度造林,確保質量。
四、如何承包退耕還林工程
退耕地還林和荒山、荒沙、荒灘的造林地的 承包,必須實行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承包后要及時辦理有關法律手續。
1、在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基礎上,按照 誰退耕、誰造林、誰經營、誰受益 的原則,實行責權利持鉤,把植樹和管護任務長期承包到人,承包期50年,允許依法繼承、轉讓,到期后可按有關法律和法規繼續承包。退耕后不愿承包管護的,可由別人承包管護,擔必須辦理有效手續。
2、對荒山、荒沙、荒坡、荒灘造林,提倡大戶或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租賃、買斷。
3、采取多種形式推進退耕還林,應本著協商、自愿的原則,其利益分配等問題由退耕戶和承包戶協商解決。鼓勵個人興辦家庭林場,實行多種經營。
五、耕還林政策如何兌現
各地應將國家下達的年度退耕還林任務逐級落實到戶,并分戶建卡、簽訂合同。由農戶按規定的數量和進度進行造林和管理。造林后,由地方政府統一組織檢查驗收,填寫《農戶退耕還林手冊》。農戶憑《農戶退耕還林手冊》,到當地糧]管所領取糧食,到財政所領取補助現金。退耕還林后,確需撫育間伐或采伐更新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不得自行砍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