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全額支付。超出部分按責任承擔。
法律依據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的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不足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主次責醫藥費如何賠償發生交通事故后承擔次要責任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的,依據承擔責任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的比例,對主責方進行賠償,沒有超過保險限額的,由保險公司賠償,超出保險的,超出部分由責任人賠償。依據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的,要對事故的責任進行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有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等。法律依據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對方主責,我次責,怎樣賠付1.交通事故如何賠償對方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
1.交通事故責任另一方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的賠償如下:
(1)先扣除交強險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的賠償限額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再按責任計算;
(2)對方的修車費和醫藥費從對方的交強險中扣除,另一方的修車費從對方的交強險中扣除,剩下的再按責任劃分計算。一般責任為70%,次要責任為30%。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交通部門現場調查;
2、交通部門事故鑒定;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
4.對調解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主次責任,醫藥費怎么賠償?醫療費在交強險內不分責任比例 18000以內 扣除非醫保 都能正常賠 超過交強險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的部分 按責任比例賠付
交通事故對方主責我次責如何賠償。1.交通事故如何賠償對方?
1.交通事故責任另一方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的賠償如下:
(1)先扣除交強險的賠償限額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再按責任計算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
(2)對方的修車費和醫藥費從對方的交強險中扣除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另一方的修車費從對方的交強險中扣除次責對方醫藥費怎么賠 ,剩下的再按責任劃分計算。一般責任為70%,次要責任為30%。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交通部門現場調查;
2、交通部門事故鑒定;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
4.對調解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