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那就起訴吧。對方不理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也不接電話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就表明對方不愿意協商,既然不能協商解決,那就只有公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了,只有起訴了。因對方是全責,所以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補助費、交通費、鑒定費、財產損失,等,如果構成殘疾,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另外請注意,對方如果是機動車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的,在起訴時一定要將其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這樣做更有利于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對方不來怎么處理拿到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了事故責任認定書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裁定對方全責,但對方不來處理,打電話也不接,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拿著事故責任認定書到法院起訴肇事的全責方和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他的保險公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
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對方不來怎么處理
拿到了事故責任認定書,裁定對方全責,但對方不來處理,打電話也不接,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拿著事故責任認定書到法院起訴肇事的全責方和他的保險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還可以改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是不可以更改的,對交通事故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核,復核后發現責任劃分不公正的,會要求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重新認定,重新認定后會撤銷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重新出具。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對方不來怎么處理 @2019
交通事故認定書已出,對方不理不睬,經公怎么處理首先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咱們可以考慮和解。和解有一下幾條途徑:申請交警幫助和解(和解協議沒有強制力)、與保險公司和解(成功率5-10%、獲得賠償較少)、委托律師和解(高效)、法院和解(和解不成就判決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具有強制力,最好委托律師)
其次,和解不成,只能打官司(走訴訟途徑)。
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對方不來處理怎么辦解答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對方不來處理的辦法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當事人可以就賠償爭議向交通事故發生地或賠償義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賠償權利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不適用調解拿了認定書對方反而不理我了 ,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