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怎么賠
一、國家賠償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國家賠償的主要方式包括:
(1)金錢賠償。在計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損害程度后,以貨幣支付的形式,給予受害人一定額度的金錢的賠償方式國家賠償怎么賠 ;
(2)恢復原狀。負有賠償義務的國家機關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將受害人的財產或者權利恢復原來狀態的條件下才能適用國家賠償怎么賠 ;
(3)返還財產。賠償義務機關將因其侵權行為的侵害而脫離受害人控制的財產,歸還對該財產享有所有權、占有權的受害人的賠償方式。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
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第四十條
外國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的,適用本法。
外國人、外國企業和組織的所屬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國家賠償怎么賠 他組織要求該國國家賠償的權利不予保護或者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外國人、外國企業和組織的所屬國實行對等原則。
二、國家賠償的適用前提有哪些
國家賠償的適用前提包括: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國家賠償怎么賠 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6、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7、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8、違反國家規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
9、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方式有哪些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方式有:一、支付賠償金。二、返還財產。三、恢復原狀。四、其國家賠償怎么賠 他賠償方式。其他賠償方式主要指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國家賠償怎么賠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五條,有本法第三條或者第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國家賠償如何賠償的?根據法律規定,判處拘役、 有期徒刑國家賠償怎么賠 的刑期 ,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沒有按規定折抵刑期,罪犯可以通過上訴或者申訴等法律渠道要求人民法院更正,但這種情形不屬于 刑事案件國家賠償 的范圍。具體規定如下: 一、《刑法》第四十四條【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 拘役的刑期 ,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刑期 的計算與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 國家賠償法 》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 侵犯人身權 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 刑事訴訟法 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 審判監督程序 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國家賠償怎么賠 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國家賠償的方式是怎么樣的?1、金錢賠償:指在計算或者估算受害人國家賠償怎么賠 的損害程度后國家賠償怎么賠 ,以貨幣支付的形式,給予受害人一定額度的金錢的賠償方式。金錢賠償的適用,一般應以不能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為前提。具體講,主要適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及生命健康權的; (2)侵犯受害人的財產權,其財產已經滅失、拍賣,恢復原狀、返還財產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財產權,其財產已被損壞,不能恢復原狀或者恢復有重大困難的; (4)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與法律規范相抵觸的。 2、恢復原狀:指負有賠償義務的國家機關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將受害人的財產或者權利恢復原來狀態的條件下才能適用。它通常適用于以下情形: (1)應當返還的財產被損壞,能夠恢復原狀的; (2)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3)恢復原狀不違反其他法律規定的。此外,國家賠償中的恢復原狀的適用范圍比民事賠償中恢復原狀的使用范圍要廣,除了財產的恢復原狀外,還包括權利的恢復原狀,如恢復原居住地的戶口、恢復職級。 3、返還財產:指 賠償義務機關 將因其侵權行為的侵害而脫離受害人控制的財產,歸還對該財產享有所有權、占有權的受害人的賠償方式。返還財產的適用條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錢賠償更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運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則不如金錢賠償便捷。 (3)不影響公務。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務活動,返還會影響公務活動時,應采用金錢賠償。綜合上面所說的,公安機關抓錯人代表著會讓公民受到很大的傷害,從而對于受害者來說只要自己的權益受損那么就可以申請相應的賠償,對于這筆金額就會由國家支付,所以,自己的權益就要懂得自己來保護,從而可以給出一個公平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