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勞動功能障礙共分為十級:
一級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其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他器官不能代償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級為: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級為: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級為: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
五級為: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六級為: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七級為: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八級為: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九級為: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十級為: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工傷等級怎么劃分工傷等級一般分為十個等級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工傷傷殘等級,是指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是對職工工傷后勞動能力的鑒定,即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勞動者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進行受傷等級鑒定的標準。
法律依據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規定 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傷殘津貼,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第五條 定級原則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等
工傷分幾級工傷鑒定等級標準共十級。一級: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其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他器官不能代償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或無生活自理障礙。
五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綜上問題所述,工傷鑒定等級標準共十級,鑒定登記標準越低,情況越復雜,越嚴重,建議鑒定時要準備要確切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的資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傷殘分為幾個等級法律分析:工傷認定傷殘等級共有一至十級。第一級最嚴重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第十級最為輕微。所以,賠償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的種類和金額也是第一級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的最多,第十級的最少。具體的賠償金額,需要結合當事人居住地的生活水平、工傷職工的工資和個人的傷殘情況等因素來確定。建議當事人先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認為構成傷殘的,可以再進一步申請傷殘等級的評定。具體傷殘等級評定結果出來之后,再找用人單位賠償。目前,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我國規定的工傷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