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你好,如果不小心買到了過期的食品怎么處理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首先要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利益。建議你嘗試以下的幾種辦法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
1,直接找商場或者是賣貨方要求退貨。向商家主張退貨,無需以是否食用造成損害為前題。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禁止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食品,咱們所說的過期食品屬于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物。
2,要求商家退貨,并且賠償額外的損失。因為過期食品一旦食用會對身體造成危害,所以除了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值10倍的賠償金,如果造成傷害者損傷比較嚴重的,可以向商家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去年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我去超市買了一種零食,是一家超市購買。是那種散稱的零食,回來打開一看,已經發現過了期了,好像過去6個多月。但是非常的生氣,因為當時很晚又離得比較遠,就沒有打電話或者去找他,直到第2天的下午,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我打電話到超市的服務,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我就說你們這怎么還賣過期的食物。我問他們怎么處理。服務員讓我稍等,說是要找領導。半個小時之后他們打電話過來,有一個自稱是經理的人說。他們這里檢查的都是沒有過期。態度非常的惡劣。當時我也非常的生氣,就撥打了315維權熱線。因為我有購買的小票和購買的實物的圖片。很快他們就處理了,他們上門道歉,并且賠償了損失。
超市購買過期的食品如何處理超市買到過期食品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可以要求三倍賠償。也可以到工商局投訴,投訴不成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的就向法院起訴。
超市買到過期食品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六)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七)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九)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 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或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處罰。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在超市買到過期食品怎么辦在超市買到過期食品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的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消費者有權向經營者提出商品價款10倍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的賠償,如果10倍高于1000元按照10倍計算,如果10倍不足1000元按照1000元計算。如果超市拒絕支付賠償金,可以向超市轄區的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和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超市買到過期的東西怎么辦 ;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