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學校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對學校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第八條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依法確定。
因學校、學生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其行為過錯程度的比例及其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十一)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十二)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條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第十一條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地、設備、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費與服務的經營者,或者學校以外的活動組織者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有過錯的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小學生在學校發生碰撞受傷學校該怎么處理?有學生在學校發生碰撞受傷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學校當然會將孩子及時送到醫院進行檢查救治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的,一般會對孩子受傷的情況進行。調查,然后進行治療,然后進行賠償。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措施一、事故原因預測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措施
1.成立學校突發事件緊急處理領導小組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建立校園安全預防網絡。
組長:吳**
副組長:余** 方** 劉**
組員:其他校委會成員 班主任、任課教師等。
2.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師德規范教育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提高教職工安全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在各類教育教學活動中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保護。
3.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教會學生一些減少危險發生的方法和面對危險的基本應急措施。
4.明確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級各種教育活動中加強學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級、學校大型活動中要注意加強監督、防范措施到位,進行安全管理。
5.總務部門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小學小學校園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大型活動前集中巡檢,平時保證每月至少對教學設施全面檢查一次,每天巡視一次,及時處理檢視中發現的問題。
6.嚴格門衛制度,認真遵守門衛崗位職責,做到不擅自離崗,外來人員進校門有來客登記,出校門有接待人簽名。
7.加強對學校專用教室的管理,對化學物品、危險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使用時嚴格遵循有關規定。
三、處理程序
1.學校建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明確在課堂教學期間,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在課余活動中,現場目擊者或第一個接到學生報告的教職員工為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學校共同解決事故。
2.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是:對發生意外傷害的,立即告知衛生室與班主任;對發生突發事件的,除立即報告班主任及校長室外,盡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態擴大。
3.當事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及時告知家長和報告學校領導;負責事后的教育、關心,在孩子恢復期間協同其他教師或校領導上門家訪。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報告的校領導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并組織指揮處理。
5.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第一責任人應協同在場的老師和學生立即將受傷學生護送學校衛生室檢查,衛生室立即進行診斷與救護;對需要送醫院作進一步診斷與救治的,第一時間由班主任和衛生老師負責護送受傷害學生去正規醫院救治(保留各耗資單據),并同時通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立即前往醫院。如班主任或衛生老師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處派人協助護送處理解決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學校領導應及時到醫院安撫受傷學生,向學生家長通報情況,盡力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后,應啟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被調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7.對重大或較重大的傷害事故以及其它突發事件,由學校領導集體參與處理并及時報告教育局。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重事項
1.“救治第一”的原則
發生事故時,必須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則,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將受害學生送往衛生室或醫院救治,事后再明確責任,進行獎懲處理。不可在事故現場置受害學生于不顧,相互推諉責任,延誤學生的治療。如因救治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厲處分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
2.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重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要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學生在校摔傷處理辦法當學生在校意外受傷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班主任如何與家長溝通、處理這些事情呢?
一、盡早發現,及時搶救
在校學生事故發生后,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我們千萬不能麻痹大意,覺得學生撞了一下或碰破點皮,沒什么大不了,因此不當回事。其實,有的事故雖然表面看沒造成什么傷害,卻有可能隱含著像“內臟出血”等生命危險,因此,我們每一個學校教育工作者,對所有在校學生的意外傷害事故,不管小傷大傷,都要高度警惕,高度負責,盡早發現傷害情況,盡快組織送醫院治療或搶救。
因為老師不是醫生,不能準確判斷傷情,所以該不該治,怎樣治,要由醫生說了算。如果發生的是重大事故,那么在搶救的過程中,學校還要派教師守護,以便及時了解搶救情況。這既關系到搶救效果,也關系到日后對事件的處理。如果因為人為的原因而延誤了搶救的最佳時間,造成小傷變大傷等其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他嚴重后果,則學校是要負責任的。
二、通知家長,報告上級
未成年學生在校出了事,在搶救的同時,我們要盡快通知家長,千萬不能隱瞞事實或遲遲不告知家長。如果是學生之間引起的傷害事故,那么當事人的家長都應立即通知到。在通知家長是還要注意通知的方式,要考慮家長的心理承受能力。事關傷殘、甚至死亡的事,放在誰身上都會無法接受。
因此,通報家長之前要研究通報的方式、通報的措辭以及請誰去通報等問題,以便讓家長有一個逐漸適應的過程。其次,學生在校發生了意外傷害事故,學校還要主動逐級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保護現場,調查取證
在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后,教師、學生往往都忙著搶救受傷學生,而顧不上考慮現場保護問題。作為學校領導,首先應提醒并組織師生,在保證搶救的前提下,要盡可能完整地保護好現場,造成不能為了推卸責任,破壞現場,甚至偽造現場。
因破壞或依靠現場而想推卸責任,到頭來唑使事態更加復雜化,從而使學校承受更大的責任,遭受更大的損失。其次,事態嚴重的要請公安局或其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他政府有關部門的賤賣一起參加調查取證。
四、各方協調,防止新傷
在校學生重大傷害甚至死亡事故發生,無論落在誰頭上,都無法冷靜,家長情緒激動,說話不講道理,甚至動手動腳都在情理之中。因此,在處理事件時,一方面要保護好與傷害事故有關的教師和學生,必要時可請政府或公安部門進行保護,以防家長因推動理智而引發新的傷害事故學校學生碰撞意外處理 ;
另一方面要立即動用政府、公安、家長單位領導、家長親屬朋友等部門各人員的力量,對被傷害學生家長進行曉之以法,動之以情的規勸、協調和教育,促其冷靜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