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至于酒駕引發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的交通事故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相信大家都知道怎么處罰。那么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如果發生了酒駕導致的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呢?首先要明確什么是駕駛員,不同的法律關系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是不同的。
駕駛可以分為免費駕駛、雇傭駕駛、公司駕駛和酒店駕駛。
1.如果當事人酒后請司機開車,交通事故應該屬于雇傭司機。雙方的關系是就業。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主的保險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超過保險公司應當承擔的金額的,超出部分由業主負責。但是,駕駛人故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免費開車主要是指兩個人是一種無償的幫工關系,一般都是親戚朋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無償幫助他人提供服務的勞動者在幫助他人時發生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被幫助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如果幫助人已明確拒絕幫助,則無需承擔賠償責任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幫助人造成嚴重損失,第三人要求兩人分擔責任的,法院應予支持。因此,在酒駕問題上,車主一般負有賠償責任,但情節嚴重或者駕駛行為惡劣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當事人與駕駛公司已簽訂駕駛合同的,雙方為委托合同關系。發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超過保險金額的部分由駕駛人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酒店代駕主要是指一些酒店會為喝酒后的顧客提供的代駕服務,是一種消費服務的延伸,而其中的關系是由消費者和酒店之間簽訂合同形成的,如果因為酒店提供的代駕服務導致的交通事故,則說明酒店沒有履行好自己的義務將顧客送達到目的地,屬于違約行為。如果當事人的車沒有保險的或者賠償金額超出保險金額的,則應當由酒店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雇傭的拖拉機司機由于喝酒導致交通事故死亡我有什么責任如果是因公出車造成的死亡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你有賠償責任,但是因為其喝酒存在重大過錯,減輕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你的賠償責任。
如果是因私自己出車造成的死亡,你沒有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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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的駕駛員出了車禍賠錢嗎法律分析:常情況下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肇事司機作為事故直接當事人成為民事賠償主體,但需要明確,很多情況下交通事故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的直接當事人和承擔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責任的主體并不一致。比如,受雇傭的司機開車發生交通事故,司機和受害人是事故直接當事人,但民事賠償主體可能是雇主或者雇主與司機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雇個司機開車出點事故,主要責任是誰的對于雇主與雇員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的關系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相關規定雇的司機喝酒開車出了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