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解決的三種途徑
醫療事故醫療事故解決的三種途徑 的解決途徑醫療事故解決的三種途徑 :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2、衛生行政部門的處理。對醫療事故的確認和處理不能達成協議時醫療事故解決的三種途徑 ,應由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之后醫療事故解決的三種途徑 ,由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3、訴訟解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事故解決途徑?有三種解決途徑醫療事故解決的三種途徑 :一是與醫療機構協商解決;二是如果雙方協商解決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醫療事故解決的三種途徑 ,或協商不成患方認為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前一種情況可以由雙方共同向市級醫學會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后一種情況患方可單方面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或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申請;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醫療事故爭議民事訴訟。
醫療糾紛有幾種解決途徑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醫療事故解決的三種途徑 的規定醫療事故解決的三種途徑 ,醫患糾紛可以通過三種途徑解決醫療事故解決的三種途徑 :1、自行協商。醫患雙方可以自主自愿地進行協商處理,所達成的協議只要不是受脅迫所簽或存在重大誤解,其協議是合法有效的。這種處理方式對醫患雙方來說無疑都是最優選擇,不僅利于改善醫患關系,而且醫院的聲譽也不會受到太大影響。2、行政解決。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醫患糾紛進行調解。3、第三種途徑就是司法裁決。但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與非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的法律適用是不盡相同的,前者需適用醫療事故條例進行裁決,而后者則依照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予以裁判。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即和解,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此可見,在我國,發生醫療糾紛有三種解決方式,即和解、調解和訴訟。
合法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有哪些一、合法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醫療事故解決的三種途徑 ,醫患糾紛可以通過三種途徑解決:
1、自行協商。醫患雙方可以自主自愿地進行協商處理,所達成的協議只要不是受脅迫所簽或存在重大誤解,其協議是合法有效的。這種處理方式對醫患雙方來說無疑都是最優選擇,不僅利于改善醫患關系,而且醫院的聲譽也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2、行政解決。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醫患糾紛進行調解。
3、第三種途徑就是司法裁決。但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與非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的法律適用是不盡相同的,前者需適用醫療事故條例進行裁決,而后者則依照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予以裁判。
法律依據: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自愿協商;
(二)申請人民調解;
(三)申請行政調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醫療事故解決的三種途徑 他途徑。
二、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注意事項
在醫患糾紛訴訟中,患者在起訴時應注意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按照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二款的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患者應當在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時起一年內向醫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超出訴訟時效后就會失去法律的保護,法院會作出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