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現場破壞雙方不認責如何
交通事故一方故意破壞現場的,破壞現場的當事人要承擔全部責任。若事故現場不是被當事人故意破壞的,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承擔責任。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法律依據事故現場破壞雙方不認責如何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事故現場破壞雙方不認責如何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破壞雙方不認責如何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事故現場破壞雙方不認責如何 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事故現場破壞雙方不認責如何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故意破壞現場,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應如何處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第2款規定事故現場破壞雙方不認責如何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11條規定,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后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接到當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之日起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當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1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三)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四)發,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事故現場破壞雙方不認責如何 他設施的。第45條第1款第1項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第18條第1款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通警察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事故現場破壞了,沒給責任認定書,該怎么辦?由于事故現場被破壞,交通部門無法出具責任認定書,需要當事人搜集證據,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主張侵權賠償,這是能否合法事故現場破壞雙方不認責如何 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關鍵是證據事故現場破壞雙方不認責如何 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事故現場破壞雙方不認責如何 ;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淄博市中級法院民三庭關于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二十六條 交警部門無法認定事故責任的,人民法院也無法認定當事人過錯的,如事故發生在機動車之間,認定雙方負同等責任,同時可根據雙方車輛狀況、受損害的程度,在10%范圍內予以適當調整;如事故發生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機動車應承擔60%-70%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