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件逃逸
小事故逃逸怎么處理
小事故逃逸怎么處理,大家在開車的時候如果不小心的話很容易出現交通事故,但是有時候只是輕微的交通事故,因為不放在心上離開很容易被認為是逃逸,逃逸的情節就有點不一樣意外事件逃逸 了,小事故逃逸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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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后,機動車駕駛人負有維護現場、拯救傷員和及時報警的義務,哪怕只是小事故,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哪怕尚未構成犯罪,逃逸人員也需要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具體的處罰規則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并處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駕駛證記12分。需要注意的是,發生小事故后逃逸,如果傷者因為逃逸行為而沒能及時得到搶救,最后死亡的,逃逸人員會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具體可以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因此,就算發生的只是小事故,駕駛人員都應該履行自己的義務,切勿逃逸。如果已經出現逃逸行為,就及時向公安機關自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意外事件逃逸 ; 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意外事件逃逸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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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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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肇事逃逸的構成條件主要有:
第一,行為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這是前提;交通肇事但按照《解釋》第1條和第2條的規定尚未達到犯罪標準的,即使逃逸,亦不屬于其范圍。
第二,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
如果行為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生而離開現場,則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人明知發生了交通事故,否則亦不能認定有“逃逸”行為。換言之,“逃逸”是具有主觀評價色彩的。
第三,行為人主觀上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逃避法律的追究的目的。
擴展資料: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于逃逸當事人的責任可以有以下幾種認定結果:
1、事故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場合,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e;
2、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雙方均無責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
3、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
;
4、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
一般小事故逃逸的后果根據意外事件逃逸 我國法律規定意外事件逃逸 ,對于逃逸當事人的責任可以有以下幾種認定結果:1.事故因當事人逃逸意外事件逃逸 ,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場合,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2.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雙方均無責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3.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意外事件逃逸 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4.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并且逃逸的話,處罰將更為嚴厲。交通肇事逃逸屬于典型的從重處罰情節。逃逸人員將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如果逃逸者因為害怕,帶著傷者逃離事故現場后,將其隱藏或遺棄,從而造成傷者嚴重殘疾或者不治的,則構成意外事件逃逸 了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還將按照《刑法》接受更為嚴厲的處罰。
兩車相撞后肇事逃逸應如何處理?一、兩車相撞后肇事逃逸應如何處理意外事件逃逸 ? 對于 交通事故逃逸 的意外事件逃逸 ,尚不構成犯罪的意外事件逃逸 ,一般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逃逸一方還需要承擔對事故認定的不利后果,一般在可以查清的事實基礎上做出認定,無法查清的,會歸責于逃逸一方。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規 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 交通事故 ,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 管制 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 交通肇事罪 是如何認定的? (一)要劃清交通肇事罪與非罪的界限。應著重把握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要看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失。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有過失,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為人由于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則不存在罪過,因而不能認定是犯罪。二是要看行為人有無交通違法行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后果。行為人必須因 交通肇事 造成一定的后果,且對該后果負責的條件下,才能構成交通肇事犯罪。比如,如果行為人的行為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某種危害結果,但既沒有違法交通管理法規,主觀上也不具有過失,則應當屬于交通事故中的意外事件。 (二)要劃清交通肇事罪與其意外事件逃逸 他幾種罪的界限。 1、要把交通肇事致人重傷、死亡與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罪 區別開來。區別的要點在行為人的主觀態度,交通肇事罪是 過失犯罪 ,而 故意殺人罪 、故意傷害罪顯然為故意犯罪。發生交通事故后,以下兩種情況歷來是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論處的。一是肇事后,為殺人滅口,而又故意將傷者撞死的;二是肇事后明知被害人被拖掛在車下,為逃逸而不顧被害人生死,致被害人 傷殘 、死亡的。 2、交通肇事罪同與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的的界限。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且必須造成嚴重后果;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觀上是故意,行為對象是不特定的多數人,不要求必須造成嚴重后果。 3、交通肇事致人重傷、死亡與過失致人重傷、 過失致人死亡罪 的區別。交通肇事罪發生于交通運輸過程中,與交通工具相聯系;后者發生與日常生活中,過失致意外事件逃逸 他人重傷、死亡。 4、交通肇事罪與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 重大責任事故罪 的區別。區別的要點在于事故發生的時空條件。交通肇事罪發生的時空條件原則上限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另外,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要求為特殊主體。 5、此外,要把交通肇事罪與 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 的區別是:前罪有違反交通運輸法規的法定要求,而后罪沒有違規的法定要求。 綜合上面所說的,如果在發生了交通事故而選擇逃跑的,都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的處罰也會根據案件的輕重來做出不同的處理,如果案件無法查清的,那么所有的現任都會歸逃逸的一方,所以,在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等到交警部門來處理,這樣才能免于 刑法 。
肇事逃逸怎么認定責任?肇事逃逸意外事件逃逸 ,逃逸者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意外事件逃逸 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