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1.財務人員有過錯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的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對于企業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的損失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根據《勞動合同法》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該員工有過錯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造成單位重大經濟損失,企業可以將其辭退,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會計被騙,出納要承擔什么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如因二人工作上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的疏忽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學習之前先來做一個小測試吧點擊測試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我合不合適學會計
防止被騙的方法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
1、企業要有完善的財務制度和內控機制
如今許多中小公司的財務管理比較混亂,財務管理制度松散,審批手續形同虛設,會計或出納接到老板電話或信息就實施資金轉賬,簽批手續都是后補的,這也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如果嚴格遵照財務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內控機制,即使財務人員一時犯迷糊,也無法通過多重手續順利轉賬,給公司造成損失。
2、財會人提高警惕,嚴格遵循財務制度
財會人既要有防詐騙的意識,又要嚴格遵循財務制度,資金轉賬之前一定要再三確認,不要怕得罪領導,這既能維護企業利益,又是有效自保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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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被騙的賠償標準財務被騙賠償標準按責任人的過錯程度來確定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如果被騙人有過錯的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按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如果沒有過錯的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則無需承擔責任。被騙人承擔責任時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可以從其工資中扣除,但金額一般不能超過工資收入的20%,且實發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水平。
【法律依據】
《勞動部關于印發的通知》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財務被詐騙造成公司損失賠償比例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的,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的構成詐騙罪,要根據詐騙數額和具體情節追究刑事責任。屬于累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財務工作出錯造成兩萬損失該怎么處理財務工作出錯造成兩萬損失,處理辦法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
1、最好跟老板解釋清楚,主動承擔責任,爭取老板諒解。
2、會計如果沒有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辦事,沒有嚴格履行正常審批手續,存在重大過錯,造成公司損失,公司可以要求承擔會計承擔賠償責任;
3、公司如果有專門規章制度,對于財務人員存在重大過錯所應承擔責任問題,如果沒有,公司也可以主張會計侵權,要求賠償損失。
4、會計存在重大過錯,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專門的方法,對企業、機關單位或其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他經濟組織的經濟活動進行連續、系統、全面地反映和監督的一項經濟管理活動。具體而言,會計是對一定主體的經濟活動進行的核算和監督,并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有以下五個基本特征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
1、會計是一種經濟管理活動。
2、會計是一種經濟信息系統。
3、會計以貨幣作為主要計量單位。
4、會計具有核算和監督的基本職能。
5、會計采用一系列專門的方法。
因該會計嚴重違反財務制度,造成單位重大經濟損失,如果會計有過錯,公司可以將其辭退,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參考《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出納因工作失誤被詐騙公司財產,公司要求出納全額賠付合法嗎?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公司要求出納全額賠付不合法。
如果員工的過錯或重大過失造成公司的損失,公司是有權要求員工進行賠償的。就你說的情況來看,公司一直使用qq群交流,而這種工作交流的方式已經成為了習慣,造成這種情況可能是出納沒預料到的,但是出納也不是沒有責任。
因為出納有義務認真確認每個工作任務的準確性(比如說打電話確認或是當面確認等),這種風險也是可以避免的,而出納未盡到這樣的義務,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不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可以與公司協商,或是委托律師代為處理。
擴展資料:
相關案例:
騙子利用電話或者QQ等聊天記錄,冒充是公司老板,要求員工轉賬,這樣的電信詐騙屢見不鮮,經常讓一些公司損失慘重。合肥一家公司就遭遇了這樣的騙局,被騙走了100多萬。事發后,這家公司認為,公司被騙主要責任在財務總監,一紙訴狀將財務總監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近日,合肥市中院作出了終審判決,財務總監被判賠償8萬元。公司發現被騙后立刻報警求助,在警方的協助下最終追回16萬余元。去年7月2日,警方對這起電信詐騙案予以立案,但目前偵查未果。今年2月1日,該公司作出“關于對2015年6月30日QQ詐騙案的處理通報”。
作出對財務總監馬某追究法律責任、對行政主管張某某扣發尚未發放的工資2905元并解聘、對出納和會計罰款5萬、3萬元的決定。該公司將馬某告上高新區法院,要求其賠償公司損失78萬余元。高新區法院認為,馬某在公司被詐騙案件中存在一定的過失。
結合其收入標準、過錯程度以及公司對其財務會計被騙造成公司損失 他相關人員的處罰標準等因素,判馬某承擔8萬元損失。一審判決后,該公司和馬某均提起上訴。公司認為,馬某賠償過低。
而馬某認為,其基于對行政主管張某某的信任以及之前有通過財務出納直接與楊某某聯系轉賬的慣例,公司財務、會計制度不完善,存在內外賬混同情況及不規范操作行為,是導致公司被騙的主要原因。近日,合肥市中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參考資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參考資料:人民網-財務總監被QQ詐騙損失百萬 被公司告上法庭判賠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