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承運人責任險賠償范圍包括: 承運人應對自貨物接管之時起到交付時止發生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的全部或部分滅失和損壞以及貨物交付中的任何延遲負責。對由于為履行 運輸合同 而使用了不良狀況的車輛或由于承運人已租用其車輛的人或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他的 代理 人或他的受雇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引起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交付的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承運人不應免除責任。 《道路運輸條例》第36條規定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客運經營者、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分別為旅客或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承運人責任險賠償范圍和和的概念承運人責任險賠償范圍是按貨物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的實際損失包括貨物本身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的價值、包裝費、運雜費、保險費等標準賠償,保險人在賠償限額的條件下亦按此標準承擔責任,若有免賠額時,還應先扣除免賠額。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承運人責任險的保障范圍包括1、貨物滅失、損壞及遲延交付的責任。承運人應對自貨物接管之時起到交付時止發生的全部或部分滅失和損壞以及貨物交付中的任何延遲負責。但如果是由于索賠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由于貨物的固有缺陷或承運人不能避免的情況和承運人不能防止的結果所造成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承運人應免除責任。但承運人應負舉證責任。對由于為履行運輸合同而使用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了不良狀況的車輛或由于承運人已租用其車輛的人或他的代理人或他的受雇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引起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交付的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承運人不應免除責任。
2、特殊風險的責任。若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在下述情況中產生的特殊風險所引起的,承運人應予免責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
(1)當已在運單中明確議定和規定使用無蓋敞車(2)包裝上標志或號碼不足或不當(3)由托運人(發貨人)、收貨人或代表托運人(發貨人)或收貨人所從事的貨物搬運、裝載、積載和卸載(4)如貨物根據其性質,在無包裝或未予妥善包裝時易于損耗或損壞的情況下,無包裝或包裝不良(5)特別是由于斷裂、生銹、腐爛、干燥、滲漏、正常損耗或蟲蛀等易造成全部滅失或損壞的某些貨物的性質(6)承運活動物。托運人(發貨人)因上述特殊風險損壞的貨物,導致他人的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以及由此所產生的任何費用,發貨人應對承運人負責。
公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賠償范圍包括哪些如果是客車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的話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推薦投保公路客運承運人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這個險種的保額一般較高
就好像你說的每次事故每座賠償限額10萬,包括人身傷亡8萬,意外醫療2萬
這個是說,在承保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有車上人員受傷,如果這個傷者死亡或者致殘的,可以賠付最高8萬,產生的醫療費用最高可以賠付2萬。
以你提出的去年的投保內容看,45座客車的話,最終保額是10萬*45。
這個賠償限額是可以跟保險公司約定的,一般情況下是每座10萬或者20萬,可以按情況來投保。
另外說下車上人員責任險,這個一般是小車或者貨運車會投保,保自身車上人員,每座每次事故最多只賠償1萬元,包括死亡傷殘和醫療費用在內。
鑒于客車可載乘客較多,事故發生率較大,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數量及范圍較廣,一般都推薦投保承運人責任險,這樣可以更大程度的減輕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的賠付比率。
望采納!
擴展閱讀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如果是客車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的話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推薦投保公路客運承運人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這個險種的保額一般較高
就好像你說的每次事故每座賠償限額10萬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包括人身傷亡8萬,意外醫療2萬
這個是說,在承保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有車上人員受傷,如果這個傷者死亡或者致殘的,可以賠付最高8萬,產生的醫療費用最高可以賠付2萬。
以你提出的去年的投保內容看,45座客車的話,最終保額是10萬*45。
這個賠償限額是可以跟保險公司約定的,一般情況下是每座10萬或者20萬,可以按情況來投保。
另外說下車上人員責任險,這個一般是小車或者貨運車會投保,保自身車上人員,每座每次事故最多只賠償1萬元,包括死亡傷殘和醫療費用在內。
鑒于客車可載乘客較多,事故發生率較大,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數量及范圍較廣,一般都推薦投保承運人責任險,這樣可以更大程度的減輕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的賠付比率。
承運人險賠付范圍范圍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
1、從承運人責任保險設立承運人責任險賠償人員范圍 的原因來看道路運輸業是一個風險行業。旅客、貨主乘坐或使用道路運輸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是很難避免的,一旦發生事故,就涉及受害人的損害賠償問題,而我國2004年推行的強制保險——機動車第三人責任險的賠償范圍不包括本車的乘坐人員和貨物,往往使旅客或貨主遭受的損害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或者得不到及時賠償。同時,發生意外事故的風險對于道路運輸經營者有著直接的影響,在發生意外事故,對旅客或貨主進行損害賠償后,將對道路運輸經營者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特別是如今道路運輸主體的多元化,部分承運人在發生重、特大事故后賠付能力不足,不僅乘客或貨主無法得到賠償,而且承運人也面臨倒閉的厄運,甚至造成突出的社會矛盾,增加社會的不穩定因素。為了保護道路運輸經營中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業健康發展,從制度上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借鑒國內外經驗,特提出承運人責任保險制度,由道路運輸經營者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2、從承運人責任保險的性質來看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強制保險只能由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客運經營者、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分別為旅客或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由此可以看出,承運人責任保險是由《道路運輸條例》規定的一種強制保險,強制參投該保險的范圍為道路客運經營者和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
3、從承運人責任的保險標的來看承運人責任保險的標的是運輸經營者在承運旅客或貨物的運輸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傷亡和直接財產損失或者危險貨物遭受損失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當發生事故時,車上的乘客、駕駛員、駕駛員助手、跟車售票員、服務員、跟車導游等車上人員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時,都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4、從承運人責任險投保的時間來看承運人責任險雖然為法律規定的一項強制性規定,但其并不作為道路客運經營者的開業許可條件。由于道路客運經營的特殊性,開展道路客運經營必須依賴其擁有的經營工具(營運客車),因此客運經營者實際投保承運人責任險在其開業之后。只有客運經營者經縣級以上運管機構核準投入經營工具(營運客車)時,才必須按客車投保承運人責任險。在此時如果沒有按規定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縣級以上運管機構才能對其進行限期投保直至吊銷該經營者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以上可以看出,承運人責任險是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的強制性規定而產生的,其作用也已被限制在道路運輸經營的范圍內。所以承運人責任險從其開始就已經被限制在道路客運經營和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范圍內。
具體范圍: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險投保具體范圍僅限于《道路運輸條例》規定的道路客運經營者擁有的營運客車。非營運客車不得投保該險種。
1、對于私家車等非營運單位的客車不得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2、對于道路客運經營者擁有的非營運客車,由于不為實際經營,因此也不得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3、租賃客車不得投保承運人責任險。雖然有些省市的運管機構對租賃經營者核發了許可證,對客車也核發了道路運輸證,但由于其經營行為不屬于《道路運輸條例》的調整范疇,因此也不得投保承運人責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