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的營運損失費
出租車誤工費與營運損失怎么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交通事故 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出租車的營運損失費 :“在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 交通事故責任 者應當予以賠償。”因此,對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間接損失不是一概不予賠償,而是有條件的予以賠償。如果僅僅談到出租司機收入的減少,可能很多人還能夠理解,因為這是出租司機的純利。 實踐中,出租車的營運損失費 我們可以基本準確的確定出租司機每天的純利。在正常情況下,出租車的利益是必然的、確定的,具有客觀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則是偶然發生的,不能因為偶然發生的事故而否定出租司機必然可得利益,所以司機的純利應該得到賠償。可是出租車的份錢卻不是這樣,這實質上是一種運管費用。如果這種費用是出租車司機已實際支出或必須支出的費用,而且這種支出屬于可以通過運輸回收的成本的范圍,那顯然亦屬停運損失,應計算為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按實際天數計算,應改予以賠償。 其實,與此性質相同的還有養路費、保險費、工商管理費用等必然發生的費用。這些費用在停運期間的損失,也應該得到賠償。 但是,如果這個份錢損失可能不會發生,比如出租車公司可以不收取車輛停運期間份錢,那么我認為無損失就無賠償,肇事方就不需要對份錢進行賠償。考慮到保險理賠的一些現實的問題,肇事方、出租司機方最好還是通過 訴訟 方式,由法院做出一個判決好一些,理賠也方便一些。 誤工費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賠償。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出租車誤工費應該賠償。出租車誤工費的標準應由當地出租車管理主管部門統管辦出具證明,天數根據停留在維修站的時間,費用大概是:一天的份錢 當地平均工資(平均到天)=1天的誤工費;民事官司一般是3個月的開庭期 6個月的審判期,也就是9個月的時間(最長出租車的營運損失費 了); 交通肇事 案件,當事人可以要求連帶保險公司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之后責任的判定交警會作出合理的劃分,如果造成人員受傷導致無法工作的還可能會要求賠償誤工費。當發生事故的車輛為營運車輛時,車輛若好幾天不能駕駛,這就給司機造成了營運損失,這部分法院一般是支持的,賠償的金額需要根據出租車以往的經營收入進行衡量。
出租車停運損失費賠償標準如果駕駛出租車的營運損失費 的出租車時自己的車輛出租車的營運損失費 ,掛靠在出租車公司里出租車的營運損失費 ,那么可以主張誤工費出租車的營運損失費 ,并且主張向出租車公司繳納的“份子錢”。因此出租車停運損失的計算方式應當是:出租車運營的實際收益人舉證證明實際造成的損失。如出具同一出租車公司的其他若干車輛近期的日平均營運收入和每天行程,就可以計算出具體每天每位司機的收入和車輛營運的收入的總和。司機的收入由誤工費主張,營運的收入由停運損失項目主張。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出租車停運損失賠償一出租車的營運損失費 ,您是不是掛靠出租車的營運損失費 的出租車公司?去公司開個證明出租車的營運損失費 ,證明收入。
二,車在4s維修,的時候維修單上有營運車輛,或公司車輛證明。
請您做好起訴準備吧,出租車怎么也要十幾萬,司機住院總的可能超過20w,對方坑定怠慢賠償,
因為有保險呢,保險公司和私家車主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