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臉部抓傷賠償時效
可以參考實際支出兒童臉部抓傷賠償時效 的費用。一般應該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兒童臉部抓傷賠償時效 的合理費用兒童臉部抓傷賠償時效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具體可以結合當地生活水平和經濟條件。
法律規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兒童臉部抓傷賠償時效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兒童臉部抓傷賠償時效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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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抓傷賠償標準幼兒園抓傷賠償標準如下:1、未成年人在幼兒園遭受人身損害兒童臉部抓傷賠償時效 ,幼兒園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兒童臉部抓傷賠償時效 ,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可以請求園方支付用于醫治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2、如果幼兒園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校方需視情況進行賠償。
一、幼兒園抓傷賠償標準
1、幼兒園抓傷賠償標準如下:
(1)未成年人在幼兒園遭受人身損害,幼兒園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可以請求園方支付用于醫治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如果幼兒園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校方需視情況進行賠償。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人身損害賠償分配標準是什么
人身損害賠償分配標準如下:
1、如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的,那么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80%的賠償責任;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
2、如是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那么負全部責任者承擔100%;負主要責任者承擔70%-80%;負同等責任者承擔50%;負次要責任者承擔20%-30%。
臉抓傷一般賠償5000塊不一定。臉部抓傷兒童臉部抓傷賠償時效 的賠償標準兒童臉部抓傷賠償時效 :
1、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兒童臉部抓傷賠償時效 的刑事責任;
2、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對人身的傷害傷殘程度的具體劃分,統一適用專業司法鑒定機構和專業的法醫鑒定師,可以判斷對面部的傷害是否構成殘疾、構成傷殘的等級也有明確、具體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小孩打架臉被抓傷留疤,對方拒絕賠償全部醫藥費,去法院起訴一般結果怎么樣,賠償費有多少?“小孩打架”可能是一方施暴,也可能是雙方扭打;“臉被抓傷留疤”說明造成兒童臉部抓傷賠償時效 了比較嚴重的人身損害。
這是一個侵權領域的問題,涉及到雙方(及其監護人)的責任歸屬問題,可能存在與有過失的情形,導致過錯相抵,也有可能對方監護人主張其已經盡到監護職責的,這種情況下不全額賠償就是有可能得到支持的。
法律分析
要明確以下幾個問題兒童臉部抓傷賠償時效 :
①小孩打架,如果是雙方都有過錯,導致了損害結果發生的,適用侵權編“過錯相抵”原則,被打傷的一方對自己受到的損害之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部分責任應該由自己承擔,不應該由侵權者全部負責;
②侵權方未成年的,如果造成他人損害,從侵權法理上,損害結果的發生推定是“因為監護人沒有盡到其監護責任”發生的,因此歸責于監護人,故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因此,對方拒絕賠償全部醫藥費也是有可能得到支持的;
③賠償費的確定,以“恢復原狀”為原則,就小孩來說,一般會包括醫療費和護理費等各種合理費用,“留下疤痕”,如果要確定賠償數額的,應當以能夠進行修復或者掩蓋的手術費用為準確定賠償數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 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