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胎兒 醫療事故 的 賠償標準 為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 第一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 醫療費 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 第二,誤工費。 第三, 護理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 第四,交通費。 第五,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 根據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我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 人身損害 進行治療所發生的 醫療費用 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 工資 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 傷殘等級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 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 喪失勞動能力 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 精神損害 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醫療過錯致人死亡賠償金標準是多少一、醫療過錯
醫療過錯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屬于過錯的一種。在依據醫療水準判斷醫方的過錯時,必須注意區分醫療水準與醫學水準。
長期以來,醫療責任的認定一直是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我國民法學界討論的焦點,而醫療過錯的存在與否又是認定醫療責任的關鍵。本文擬對認定醫療過錯的判斷標準、參考因素以及患者承諾對認定醫方過錯的影響等相關問題展開討論,以求拋磚引玉。
二、醫療過錯致人死亡賠償標準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1、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并且,第五十一條還規定了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三、醫療過錯事故責任賠償比例
1、一級乙等醫療事故(一級傷殘)計算30年,即100%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
2、二級甲等醫療事故(二級傷殘)按一級傷殘的90%計算。計算公式為:居民年平均生活費×30年×90%(傷殘等級系數,下同);
3、二級乙等醫療事故(三級傷殘)按一級傷殘的80%計算;
4、二級丙等醫療事故(四級傷殘)按70%計算;
5、二級丁等醫療事故(五級傷殘)按60%計算;
6、三級甲等醫療事故(六級傷殘)按50%計算;
7、三級乙等醫療事故(七級傷殘)按40%計算;
8、三級丙等醫療事故(八級傷殘)按30%計算;
9、三級丁等醫療事故(九級傷殘)按20%計算;
10、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十級傷殘)按10%計算。
醫療過錯賠償標準規定有哪些醫療過錯 賠償標準 規定 (一) 醫療費 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 (二)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三) 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 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八)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九) 喪葬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被 扶養 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十一) 死亡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十二) 精神損害 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 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以上就是 醫療過錯賠償標準規定 ,相信通過以上的內容,大家對于醫療過錯賠償有了清楚的認識了。醫療過錯會根據 醫療事故 的嚴重程度來進行賠償,醫療事故發生之后,雖然說鑒定機構可以對醫療事故中的責任進行鑒定,但患者方面也應積極地收集各方面的證據以支持自己的立場。
醫療過錯具體賠償標準醫療過錯 具體賠償 標準 (一) 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 (二)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三) 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 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八)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九) 喪葬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被 扶養 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十一) 死亡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十二) 精神損害 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 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以上就是 醫療過錯具體 賠償標準 , 醫療事故 與醫療過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它們的鑒定機構是不同的,醫療過錯由 司法鑒定 機構進行鑒定,也就是說,即使一個 醫療糾紛 經過醫療鑒定機構鑒定之后不判定為醫療事故,醫務人員也有可能會被判定為負有醫療 過錯責任 。
醫療過錯的賠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醫療過錯賠償標準如下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
1.醫療費。以所在地治療醫院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
2.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
4.護理費。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5.交通費。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準計算。
6.造成殘疾的殘疾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過錯死亡賠償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為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醫療過錯死胎賠償標準 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