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不屬于醫療事故,是技術性誤診。
1.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才能認定。從你提問的情況看,不屬醫療事故的范疇。
2.技術性誤診:技術性誤診是指醫務人員因缺乏應具備的技術和經驗導致的誤診。因此,判斷是否誤診誤治要從兩個角度去考慮,一是醫生在診斷中有無不負責任的行為,例如不認真詢問病史、不詳細進行體格檢查、不認真分析病情、不完成應該進行的檢查項目、過于自信不聽取他人意見,魯莽行事不向上級醫師請求匯報,不顧病性疑難危重不及時會診、轉診而釀成誤診誤治。二是醫生不鉆研業務,技術水平低下,與其技術職務完全不相稱,對可以認識的疾病未能認識,對可以治療的疾病造成誤治,使病人疾病不愈,甚至加重。
3.技術性誤診的責任: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件49 條規定,不屬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然而,不屬醫療事故不一定不存在醫療過錯,民法通則106 條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據民法通則的過錯責任原則,只有因過錯(過失)所導致的誤診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民法理論,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行為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四: 1、損害事實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2、行為違反法律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3、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有因果關系;4 、行為人有過錯。同時具備以上4 個條件,行為人才承擔此侵權的民事責任,所以,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因果關系有無,是責令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前提。
4.技術性誤診的賠償責任:對技術性誤診,無論給患者造成何種程序的損害,都要由醫療機構承擔民事責任。根據誤診給病人帶來的損害,醫院應賠償患者因誤診誤治增加的不必要醫療費、交通費,根據不同情況賠償病人因營養支持從而支出的營養費,因誤診誤治產生的誤工費,如侵權后果嚴重,還要承擔適當的精神撫慰金等。
去放射科拍片,顯示骨盆骨折,而醫生沒看出來,算不算誤診,怎樣維權?如果骨盆骨折顯示很明顯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并嚴重影響并錯過前期功能恢復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的關鍵時期,可以算是誤診。
建議把原片及報告單,就診病歷等保存,以便訴訟追究醫療事故責任。
醫生當天沒有看出骨折,第八天后到其它醫院醫生看出骨折,但一個月后又回到當天的醫院也診斷了陳舊性骨折醫生沒有什么責任
肋骨骨折是很特殊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的一種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除非很厲害,離斷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的或錯位,一般的輕微或骨裂初期查不出來,有的甚至做CT都看不出來,而且,肋骨骨折往往開始連疼痛都沒有,過一段時間才會慢慢加劇
經常有病人肋骨骨折一周多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了都不知道,有嚴重外力撞擊但當時有沒查出骨折的,一般大夫都會要求隔幾天再復查
我骨折了,當時醫生沒檢查出來,一個半月后去另一個醫院檢查骨折了,現在四個月了還沒好第一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首先確定骨折是沒檢查出來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還是后來骨折的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第二,確定你當時檢查時做了那個部位的檢查沒有,或向醫生說明了你那個地方有不舒服沒有,如果有,你是可以向那個沒有檢查出來的醫院索賠的
誤診是否屬于醫療事故,可否理賠?誤診是屬于醫療事故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的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可以理賠。主要原因如下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
誤診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即錯誤醫生誤診沒及時檢查出骨折 的診斷。診斷的目的在于確定疾病的本質,并隨之選擇有針對性的治療,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轉化。因此把不正確的診斷看作是錯誤的,把不及時、不全面的診斷也同樣看作是錯誤的。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才能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