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傷害與一般人損害的區別
面部損傷留有片狀細小疤痕、明顯色素沉著或者明顯色素減退面部傷害與一般人損害的區別 ,范圍達面部面積百分之三十,面頸部深二度以上燒、燙傷后導致疤痕攣縮顯著影響面容或者頸部活動嚴重障礙面部傷害與一般人損害的區別 的為重傷.未達標者為輕傷.
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的容貌毀損第九條 毀人容貌是指毀損他人面容〔3〕面部傷害與一般人損害的區別 ,致使容貌顯著變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礙。
第十條 眼部毀損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側眼球缺失或者萎縮面部傷害與一般人損害的區別 ;
(二)任何一側眼瞼下垂完全覆蓋瞳孔面部傷害與一般人損害的區別 ;
(三)眼瞼損傷顯著影響面容;
(四)一側眼部損傷致成鼻淚管全部斷裂、內眥韌帶斷裂影響面容;
(五)一側眼眶骨折顯著塌陷。
第十一條 耳廓毀損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側耳廓缺損達百分之五十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總面積超過一耳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損傷致使顯著變形。
第十二條 鼻缺損、塌陷或者歪曲致使顯著變形。
第十三條 口唇損傷顯著影響面容面部傷害與一般人損害的區別 ,
第十四條 顴骨損傷致使張口度(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于1.5厘米;顴骨骨折錯位愈合致使面容顯著變形。
第十五條 上、下頜骨和顳頜關節毀損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上、下頜骨骨折致使面容顯著變形;
(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共七個以上;
(三)顳頜關節損傷致使張口度小于1.5厘米或者下頜骨健側向傷側偏斜面部傷害與一般人損害的區別 ,致使面下部顯著不對稱。
第十六條 其他容貌毀損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損傷留有明顯塊狀疤痕,單塊面積大于4平方厘米,兩塊面積大于7平方厘米,
三塊以上總面積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顯條狀疤痕,單條長于5厘米,兩條累計長度長于8厘米、三條以上累計總長度長于10厘米,致使眼瞼、鼻、口唇、面頰等部位容貌毀損或者功能障礙。
(二)面神經損傷造成一側大部面肌癱瘓,形成眼瞼閉舍不全,口角歪斜;
(三)面部損傷留有片狀細小疤痕、明顯色素沉著或者明顯色素減退,范圍達面部面積百分之三十。
(四)面頸部深二度以上燒、燙傷后導致疤痕攣縮顯著影響面容或者頸部活動嚴重障礙。
法醫鑒定面部輕傷標準?面部傷害與一般人損害的區別 我們都知道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面部傷害與一般人損害的區別 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受害人面部受輕傷是很常見的現象。那么,面部輕傷鑒定標準是怎么樣的呢?現由找法網小編為大家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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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輕傷鑒定標準:
1、眼損傷(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面部傷害與一般人損害的區別 ;(二)眶部單純性骨折;(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后視力減退1個級別。視野輕度缺損;(六)外傷性斜視。
2、鼻損傷(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3、耳損傷(一)耳廓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二)外傷性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4、口腔損傷(一)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5、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顳下頜關節損傷致張口度 (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于3厘米。
6、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 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
7、面部損傷后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8、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面部輕傷鑒定標準,找法網小編為大家介紹到這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