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1、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的需要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2、(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3、(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4、(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5、(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6、(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7、(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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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農村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規《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
土地征收方案經過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當地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的人民政府公告并組織實施。如果你家里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的土地被征收了,你需要在政府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什么叫農村土地征收?
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過法定程序,將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征為國有的行為。其實很好理解,就是國家要用你家里的土地,用來建高鐵、修馬路、造公園等,但是會給予你相應的賠償。
我國規定各地的征地不能強行實施,如果群眾提出的要求合理,就要妥善的予以解決。但是,關于農村土地征收的問題層出不窮,這嚴重損害農民的利益,也惡化了國家與人民的關系。
農村征地補償標準要求有什么?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法律分析】
征收農用地的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征地工作程序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1、告知征地情況。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3、組織征地聽證。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法律規定不僅對可以實施征收土地行為的理由進行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了列舉,也規定了土地征收前就需要確定土地的補償方案,且需要將此方案提交給相關部門審核。審核后若是發現方案合理,征收單位需要先下發補償金后再實施征收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土地征收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關于征收土地的法律 ,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